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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大招風 Trivisa

树大招风/Trivisa

6.9 / 2,556人    97分鐘

導演: 許學文 歐文傑 黃偉傑
編劇: 伍奇偉 麥天樞 龍文康
演員: 陳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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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虎

2016-07-14 07:28:52

貨真價實的「樹大招風」——記陳小春角色原型張子強的真實犯罪經歷


陳小春在電影裡高度還原了張子強的形象
       張子強(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6日),祖籍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4歲時隨父母在逃港潮中從廣東鬱南縣偷渡到香港,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外號「大富豪」,生前是香港一個犯罪集團的首腦。

       1991年7月12日,3名年約30歲的男子於啟德機場持械一輛解款車,劫去相當於1.7億港元的美元和港幣現鈔。同年9月,張子強因涉嫌串謀行劫被捕,後被重判入獄18年。張子強不服上訴,法官認為此案證人的口供證據不足,張子強於1995年6月22日在香港最高法院上訴成功,當庭釋放。港英當局當時還賠償給張子強一大筆錢,使張子強愈發張狂。另外,張在獄中結識了葉繼歡(任賢齊角色「葉國歡」原型),兩人一拍即合,開始合作。

勝訴獲釋後的張子強在香港最高法院外
       出獄後不足一年,1996年5月23日傍晚張子強再度犯案,這次案情更轟動,他與葉繼歡集團合謀綁架了香港首富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葉繼歡在作案前10天攜帶軍火返港,意外與警方交火,重傷被捕,但葉的部下仍參與了綁架案。綁架當日,李澤鉅乘坐高級豪華房車返回壽臣山道寓所途中,張子強與同黨駕車攔住李澤鉅的房車,並用AK47自動步槍和手槍指著他和司機,更向房車連開兩槍。綁匪迅速將李澤鉅拖出車外,脅迫他登上賊車離去,並讓司機開車返回李家,通報李澤鉅被綁架的消息。綁架成功使張子強非常高興,還在李澤鉅額上輕吻。隨後將他脫光衣服,只穿一條內褲囚禁在粉嶺鶴藪一個廢棄雞場的房屋內。

       張子強腰纏炸彈親自去李家大屋與李嘉誠洽談贖金,李嘉誠因此不敢報警並即刻答應,張子強一口索價20億港元,李嘉誠說:「現金只有10億,如果你要,我可以到銀行給你提取」。張先拿了3800萬港元。本來李嘉誠先給他4000萬,但張嫌4與「死」字諧音,不吉利。隨後李嘉誠又給了他10億現金,最後張子強成功勒索高達10.38億元巨款,與長江基建的股票編號「1038」一樣,犯罪所得金額之高令人咋舌,甚至錄入了金氏世界紀錄大全。李嘉誠給錢的時候還勸他可以拿錢買他們公司的股票,或者存下來夠他花半輩子的。張子強收錢後,親自駕車將被綁架一日的李澤鉅載到銅鑼灣怡東酒店門外釋放,李澤鉅並未受傷。

       李嘉誠與張子強洽談贖金時表現鎮靜,連張子強都很意外,張問他:「你為何這麼冷靜?」李回答說:「因為這次是我錯了,我們在香港知名度這麼高,但是一點防備都沒有,比如我去打球,早上五點多自己開車去新界,在路上,幾部車就可以把我圍下來,而我竟然一點防備都沒有,我要仔細檢討一下。」李嘉誠表示,當時曾勸誡張子強:「你拿了這麼多錢,下輩子也夠花了,趁現在遠走高飛,洗心革面,做個好人;如果再弄錯,就沒有人可以幫到你了。」後來張子強致電李嘉誠,說自己在澳門賭輸2000萬,並在電話上說:「你教教我,還有什麼是可以保險投資的?」李嘉誠當時回答:「我只能教你做好人,但你要我做什麼,我不會了。你只有一條大路,遠走高飛,不然,你的下場將是很可悲的。」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李嘉誠漸轉低調,明顯對家人保護起來。李澤鉅生了三女一男,除了大女兒因在1996年綁架事件發生前出世而公佈名字為燕寧外,隨後出生的孩子名字一直保密至今。

       一年後張子強重施故技,綁架香港第二富豪新鴻基地產主席郭炳湘,1997年9月29日張子強與一眾黨羽趁郭炳湘自行駕車至深水灣道豪宅大門外時,強行將他截停及擄走,禁錮於新界一間村屋內。當時綁匪要求郭炳湘致電回家索取贖金,但被郭炳湘拒絕,張子強等人每日對他施以暴力,迫使郭炳湘在被綁架四日後致電妻子李天穎,要求妻子準備20億港元贖金。被綁架期間,郭炳湘被脫去衣服困於小木箱中,需長期蜷曲身體,每日只有叉燒飯及清水充飢。經過多番斡旋,郭家於10月3日支付6億港元贖金,但張子強收款後卻並未立即放人,而是等到翌日才放郭炳湘回家。雖然平安回家,但遭綁架及虐待的恐怖經歷令郭炳湘身心受創並因此患上抑鬱症,經過一年左右的治療才逐漸康復。
      
       1997年10月,張子強策劃綁架澳門首富何鴻燊,被警方識破,未遂。
      
       1997年底,張子強從內地非法購買800公斤烈性炸藥,2000多枚雷管,並偷運到香港,圖謀製造更大的恐怖事件。據炸藥專家說,800公斤烈性炸藥如果集中爆炸,足以炸平一座十幾層的大廈。正是這800公斤炸藥,敲響了「大富豪」犯罪集團的喪鐘。1998年1月張子強在香港新界北區馬草壟一間石屋儲存炸藥時,被警方追捕而潛逃至中國內地。同年策劃另一宗大案時,在江門外海大橋上與多名同黨被公安機關拘捕。

       1998年8月26日凌晨,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向張子強的妻子羅艷芳下發法庭的「限制資產令」,凍結張旗下的大部份資產。羅艷芳委託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大法官申請取消禁制令,11月4日,法庭正式撤銷資產凍結令,被拘押的15名張子強的有關人士和在港親戚被釋放,羅還獲得了警方支付的懲罰性的堂費賠償。後她與子女遷居泰國。

被拘捕的張子強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現場
       11月12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公開作出一審判決,他因非法買賣爆炸物罪被判死刑,另因綁架罪和走私武器、彈藥罪被判無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人民幣6.621億元,於12月6日被槍決。坊間傳說張子強曾以「身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點在香港」為理由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審,以圖避過死刑,但被香港政府拒絕。當時港府對外公佈的理由為:「內地公安以他曾在內地犯案為理由,享有司法管轄權」,而在案件審理期間,亦積極向內地法院提供證供。事件還引起了有關罪犯於內地被捕受審而應否移交回港受審問題的爭議。
  
       由於張子強所犯案件題材頗有戲劇性,內地和香港的製片公司都曾根據他的犯罪經歷,改編並製作了相關的電影或電視劇。主要有:

       1995年 香港電影《賊王》任達華主演
       1998年 香港電影《驚天大賊王》任達華主演
       1999年 香港電影《轟天綁架大富豪》呂良偉主演
       2001年 中國大陸電視連續劇《插翅難逃》趙彥國主演
       2016年 香港電影《樹大招風》陳小春 飾演 卓子強 (影射:張子強)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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