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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仇者 Missing You

等着你/MissingYou

6.6 / 291人    108分鐘

導演: 牟弘鎭
演員: 沈恩敬 金盛吳 尹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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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看看

2016-07-28 14:37:53

給司法困境的一劑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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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中,大衛戈爾呼籲廢除死刑,因為司法系統難免誤判好人死刑,毀了好人一生。大衛戈爾本身也是被自己學生假造證據誣陷強姦的受害人。所以和他志同道合但絕症在身的女性朋友康絲坦斯•哈拉維幫助他完成他的訴求。他們先做愛,殘留精液在哈拉維陰道內,然後哈拉維自己用頭蒙塑膠袋的方式窒息而死。戈爾用攝影機拍攝了全過程,但只洩漏哈拉維手反扣著,蒙在塑膠袋內窒息而死的後半段錄影帶。根據此證據,法庭認定戈爾有罪而判處他死刑。在戈爾被處絕後,記者才按圖索驥找到前半段錄影帶,知道哈拉維是自殺,明白戈爾是被冤枉的。
    兩個人的死只為證明死刑有可能會錯殺無辜的人。
   
    兩個密謀陷害法律的人想要法律因此廢除死刑,和強姦法律有什麼區別?始作俑者掌握全部關鍵證據,故意洩漏部份導致曲解,和披露部份事實試圖煽動輿論,敗壞行業道德的新聞媒體有什麼區別?我沒有因為那部片覺得應該廢除死刑,反而更傾向於保留死刑。
    我的邏輯是,錯殺無辜的人和釋放有罪的人,前者的危害是破壞了一個人以及TA的家庭,後者的危害是,罪犯會去危害更多的人,破壞更多的人以及他們的家庭。司法系統再完善也無法100%還原真相,確定真兇,因為真實事件不是電影,無法還原重現,只能是人根據證據儘可能保持客觀地推理而得的。
    統計學中,99%的正確率就已經很高了,可是仍然有1%的錯誤率。怎麼辦呢?你是為了降低誤殺率,放過可能有罪的人?還是為了不放過有罪的人,而更傾向於嫌疑人有罪?簡言之,你願意為了降低false positive, 提高false negative;還是願意為了降低false negative,提高false positive?做數據決策的人知道,低棄真和低存誤是不可能同時達到的,所以往往根據false negative導致的損失和false positive帶來的成本來決定。如果判斷它是對的,實際是錯的,我們花了更多的成本;如果判斷它是錯的,實際是對的,結果我們就損失了這個對的。我認為,棄真(釋放有罪的人)比存誤(殺掉無罪的人)會帶來更大的損失。

    看過《追擊者》的觀眾都知道,為了降低錯判的機率,警察需要有確鑿的證據才有搜捕令,法官需要嚴密的證據才有判刑,不然嫌疑犯隨時可以獲釋,然後繼續犯案。而無論是《追擊者》還是《等著你》的殺人犯,他們的共性就是喜歡殺害陌生人,手法乾淨俐落,警察無從明確知道他們的殺人動機,更無法順藤摸瓜地推出下一個受害者,採取預防措施。
    更可怕的是,他們深諳司法系統判刑的門道,他們擅長毀滅證據。《追擊者》里即使殺人犯在警察局裡口述承認他殺了多名受害者,但是缺少證據,警察只能讓他在外面大搖大擺繼續為非作歹,直到皮條客忍無可忍要私刑了結。更沒有底線的,譬如《素媛》里那個強姦幼童的酗酒者,用木棍杵爛女童下體,只為清除自己精液的證據。最後他因為醉酒只獲刑幾十年,而女童只能依靠人工肛門苟延殘喘。
    又由於韓國警察是出了名的無能,無論是司法系統對嫌犯的偏護,還是他們自身刑偵能力的薄弱(也許韓國電影誇大了警察的無用),導致連環兇殺案屢屢發生,兇手卻總是抓不到,如《殺人回憶》里,也許那個殘暴的傢伙就在電影院裡就在你我身邊竊喜。就算兇手被逮捕,證據不足也只能讓他們獲刑十幾年,出來後又可以繼續殺害無辜群眾。
    這部片誕生的大環境就是這樣的。影片中,即使金聖武出獄後又殺了很多人(當然也包括有人嫁禍),但他還是用不在場證據披露給報社,引導輿論給警察局更多的壓力,並且他入獄前所製造的若干命案如果沒有新的證據,他所造的孽依舊無法得到法律的制裁。沈恩京為了復仇(不談劇本多處邏輯bug),把警察和金聖武引導到鞦韆下,為的就是讓警察清清楚楚以為「金聖武用常用作案工具狗鏈殺害自己」,從而得以把一直逍遙法外的罪人繩之於法。
    和《大衛戈爾的一生》一樣,這是充滿悖論的。警察清清楚楚看到沈恩京被狗鏈拴在鞦韆上窒息而死,也清清楚楚看到金聖武手揣利刃,身負搏鬥導致的傷,站在沈恩京前面,於是就認定了這是證據確鑿的犯罪,法律也最終判處其死刑(同樣由於他殺死了旅館裡那對情侶)。
    就算清清楚楚看到這個場景,其實正如《大衛戈爾的一生》里一樣,只看到後半段,沒看到前半段,他們還是無法確定金聖武對沈恩京的犯罪事實,如果憑此就逮捕金聖武,更是對他們之前一直堅持的無罪假設的嚴謹司法系統的諷刺。
   
    一個人需要靠自殺來製造謀殺證據制裁罪犯。
    司法系統根據虛偽的證據認定一起自殺為謀殺。
    這真是司法系統的巨大無能,法律的巨大悲哀。
    面對這樣兩難的困境,我更支持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千的強硬做法,不廢除死刑,對嫌疑犯進行最大限度的拘留,即使侵害到人權和自由,為保護好更多無辜的人,也是在所不辭的,而且清白之人往往可以得到昭雪,但社會無法承受被放出來的殺人犯繼續行兇帶來的損失。
    但是如果有人真的無辜被人陷害,請一定找最好的辯護律師來幫助自己洗脫冤屈。美國電視劇《金牌律師》里有句話講的特別好,有了最好的辯護律師,相當於有了最公平的司法系統。雖然富人更可能用辯護律師來逃脫懲罰,比如辛普森案件,而且窮人根本不會有錢去申請辯護律師。所以我呼籲有良知的菁英律師能通過非盈利組織提供幫助,如果你們眼睛雪亮,如果你們推釐清晰,無論你們作為辯護或訴訟律師,我們可以為你們貧窮的當事人捐錢。
    司法系統永遠不能完美,但是我們可以用系統外的手段懲奸除惡,請不要用自殺,也不要用私刑,這是我對這個司法困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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