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棄暗
2016-09-02 10:42:24
為章子怡平反
在網路江湖中,表達愛與憎,通常用鮮花或臭雞蛋。網民們獻給青年演員章子怡的鮮花,要比投向她的臭雞蛋少得多。換句話說,章子怡在網路上面臨的境遇是:萬「蛋」叢中一點紅。在網路以外同樣如此。
章子怡不得人心的原因非常古怪,主要和她與幾位男士的瓜葛有關。
一位是某香港富商家的闊少。據媒體稱,某年月日,章子怡在香港參加一個派對,表現狂放,與該闊少大跳貼身舞,隨後與之同赴某酒店房間。報導中強調,當時章子怡手中拿著一隻「杜蕾絲」螺紋裝保險套——在此,我有必要向撰寫這篇新聞稿的記者表示一下欽佩,欽佩他非凡的觀察力和淵博的見識——特指對保險套的品種頗有研究。
此篇新聞一出,四海之內,一片譁然,皆怒指章子怡為淫娃蕩婦,恨不得將她縛石沉潭。我則大感迷惑。章子怡手拿保險套隨一異性進入房間,並不代表二人一定會性交——他們有可能是去共同探討保險套的製作工藝的。再說,就算他們確實性交了又怎樣?當今地球上粗率統計有六十多億人口,保守估計,當晚也有一億對男女(或男男、女女)進行過至少一次性交。怒斥章子怡的人中,肯定也有不少在同一時段進行這項活動的。章子怡與那位闊少只是其中一對,為什麼其他人都不追究,單單咬住章子怡不放?難道做了明星,就得放棄性交的權利?
對和章子怡協同作戰的那位闊少,好像也沒見有什麼指責嘛。性別不同,待遇竟這麼懸殊。這麼欺負女同志,婦聯主席也不站出來說句話,真是的!
有人會說,你弄錯了。我們對章子怡有意見,不是因為她有性需求,而是因為她愛慕榮華,否則幹嘛晾著好幾億大陸男青年不挑,偏偏去和香港闊少性交?我說章子怡愛和誰性交關你們什麼事?即使她娘老子,恐怕也管不了這一茬吧?難道她非得跟工人叔叔、農民伯伯,甚至路邊的乞丐爺爺性交,才對得起人民、對得起黨?工農兵的生殖器才叫純潔,闊少的生殖器用一噸沐浴露洗也洗不乾淨?
我想真正骯髒的,不是那位闊少的生殖器,也不是章子怡的靈魂,而是橫著跳出來對章子怡說三道四的那幫傢伙。恕我點穿諸位的齷齪心理:男的見不得章子怡同闊少性交,是因為她床上的男主角不是他們;女的看不慣章子怡,是因為同闊少上床的是她,不是她們。
後來,章子怡在影壇大哥大成龍的生日會上,往成龍的大腿上坐了那麼一下,眾人再次群起而攻之,思路基本同上。男的想,她為什麼不坐到我的大腿上?不坐到我的大腿上,就是婊子!女的想,為什麼不是我坐到成龍的大腿上。坐到成龍大腿上的,除非是我,否則就是婊子!
罵得最凶的,是章子怡出演《藝妓回憶錄》那次。因為床戲。和她演對手戲的,是名日本男演員。風聞章子怡與日本男子裸身相見,且被對方壓在身下,中國影迷——尤其是男影迷——出離憤怒了,程度不亞於日本鬼子又打到了家門口。他們給章子怡扣上了「漢奸」、「賣國賊」、「慰安婦」等帽子,並將此事引為自己甚至民族的奇恥大辱。我奇怪的是,大家都這麼羞憤,咋就沒見一個切腹自殺的呢?
本來沒什麼好解釋的,演員演戲嘛,演什麼不可以?李連杰還演過一條狼狗呢!但既然寫到這裡,分析一下也無妨。章子怡片中的角色,是名日本藝妓。劇情裡的性交,是日本人之間的性交,跟中日關係八竿子打不到一處,更談不上家仇國恨,所以某些影迷的憤怒和指責,簡直就是發神經。再說,以前的戰爭影片中,日本男人同中國女人性交,甚至日本男人強姦中國女人的橋段俯拾皆是,真要憤怒,就應該一起憤怒,幹嘛要有選擇性?為啥偏偏又選中章子怡?
還有,現實中,嫁給日本男人的中國女人到處都是,難不成她們為了顧全所謂的民族氣節,即使做了人家老婆,也堅決不同人家性交?他們的小孩都是在地裡種出來的?對中日兩國人民的性交活動,我本人持中立態度,不褒也不貶——性交這碼事,好像也很難界定為對和錯。我只想問問那些極端民族主義者(還是偽的),你們不同意中日人民性交,假設可以,那你們為什麼不組織個糾察隊,去一對對地捉拿、批鬥?別人都不問,單管章子怡,什麼意思嘛!人家名字比較耳熟,就活該被欺負?名人也是人啊,也是有爹有娘的孩子啊。你一出門,就被人扔一臉狗屎,你爹娘不心疼啊?
……
工作日,午間休息時,用辦公室電腦重看《臥虎藏龍》。一同事踱到我身後,瞧見了,丟下一句:「又在看你欣賞的章子怡啊?」每個字眼上,都纏滿了鄙視的藤。我知道,我的同事們,絕大多數都討厭章子怡——辦公室以外的情況也大抵如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欣賞章子怡似乎成了一種政治不正確,我似乎應該因為欣賞章子怡而受到全人類的唾棄。但我仍然會堅定地告訴周圍的每一個人:我的的確確欣賞章子怡!因為這是我的心聲。我承認,她的演技算不上好——遠不如演《色·戒》的湯唯——我欣賞的是她不畏流言蜚語我行我素敢愛敢恨的性格。這很對我的脾胃。
玉嬌龍這個角色,簡直是上帝委派李安捎給她的。她就是現實生活裡的玉嬌龍。她應該遠沒有武俠世界中的那個玉嬌龍狠毒。即便她同那個玉嬌龍一樣狠毒也沒什麼。作為個人,她是那樣弱小,肚子裡壞水再多,也傷害不了幾個人,至少你我都沒有受到她的傷害。既然如此,我們有什麼資格對她指手畫腳,亂吐口水?我們是不是管得太寬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