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3 00:03:44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親愛的,你,能體會我激動的心情嗎?
好久沒有一部戲,讓我的小心臟這麼狂跳,這麼欣喜,這麼輕易地熱淚盈眶!
這就是一部非常天才的天才大戲:Genius,港譯《筆羈天才》。
最天才的地方,莫過於找了一票歪果仁大牌來演繹美國大蕭條年代的天才故事!我真的沒有說錯,主要演員沒有一個是美國人!不信我們來數一數:兩大男主:Jude Law和Colin Firth就不用說了,標準的英倫迷人男神范兒,配上超顯高大的呢子大衣和Colin哥那頂永不摘下來的帽子,那簡直就是一個字,帥呆!
另外特別出彩的Nicole Kidman眾所周知就一枚澳洲的白得不像話白得沒天理的金髮妹紙!等等等等。這樣全是歪果仁陣營來拍一個美國天才的故事真的好嗎?導演你是有多鄙視好萊塢純正美籍大牌們,你可以直說。
資深影迷們(主頁君第恩次暴露年齡好嗎,這種獻身精神啊!)你們一定都記得,豬得牢大哥和尼克爾大姐上一次的合作,對不對!就那一次特別帶感,特別有feel的對手戲,把我看哭了不知多少次,看一次哭一次的那個,沒錯:冷山(Cold Mountain)啊!
那是一個悲傷逆流成河的故事,她在等著他回來,戰爭隔開了他們,卻隔不開他們的愛。她卻不知道他跋涉千山萬水的艱辛,她也不知道他的絕望和孤寂,她記得的還是去三軍前的他,她痴痴地等他回來。他卻再也回不去了。多麼悽美讓人難以忘懷的反戰片子。他們倆的對手戲,感覺氣場特別搭,還有就是氣質里眼神裡那種殺死人的孤獨,片段的悽厲。當時就好期待他們再次合作,一等就是這麼多年。(都是淚)
來來來,給你們看看當年的超彈膠原蛋白和超低發跡線。
等一下,冷山也是美國的故事啊,內戰。。。也就是說,他倆非美國人卡斯演美國人的優良傳統是一以貫之到今天的合作的!一不小心被我突然發現了這麼強大的事實,鐵一樣的邏輯,真是有點小激動呢。
好了,言歸正傳。(嚴肅臉)
一般來說,畫家都不會喜歡看演畫家的電影,歌唱家都不會喜歡看眼歌唱家的電影,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這種類型的片子一般都是從大眾對於這一固定類型藝術家的定型印象出發,難免不走上俗了巴踏的套路。
比如,畫家一水兒的都是窮困潦倒,不停地到處借債賒帳,然後畫風一開始必然不受欣賞,畫畫的時候必須都是歪著個脖子,凝視模特,往復循環。一般人看了覺得,哎呀,演的真好,畫家就是這樣子啊。畫家看了,心中難免開始想要立馬起立離場。歌唱家等等也有類似的套路。
這部戲不同。
我看了就深深地被擊倒了。我絲毫沒有落入套路想要離場的感覺,因為它是如此與眾不同,它是如此真實,因為真實,所以感人。(天真的,你,難道沒有注意到,我已經神不知鬼不覺默默地把自己歸類為作家了咩?!)
那種因為一個字眼,一個詞,一個句子,一個段落,描寫得體,恰到好處,而從心底最深處湧出的難以控制的喜悅和激動,被徹徹底底地反映和挖掘出來了!看著螢幕上的他們,我心裡的那種對於文字和寫作的說不清道不明的熱情和糾結,也被我自己一覽無餘,所以得到完美釋放。
這就是好電影可以做到的,在別人的故事裡,流自己的淚。在別人的故事裡,笑出自己的美。在別人的故事裡,狠狠地發現自己。
這是兩個可以為文字瘋狂的男人。他們,一個是從南方背井離鄉來到北方,為了自己的寫作夢,屢屢碰壁,遭到拒絕,仍然熱情不減,筆耕不輟的湯瑪斯.沃爾夫(Jude Law飾天才作家湯瑪士 Wolfe);一個是時代最偉大的編輯,發現了海明威,發現了傑拉德,辦公室背後的書架上,全是經他手編輯出版的最偉大的作品:老人與海,告別了武器,了不起的蓋茨比,等等(Colin Firth飾天才編輯麥克斯.鉑金斯 Max Perkins)。
回到文章標題這一道看似非常難回答的問題:為什麼兩個直男天才從相遇就基情四射。答案其實很簡單:因為他們懂得彼此。
他們在遇到彼此以前,在各自的人生路徑上竭盡全力,在遇到彼此後,自然而然地無法阻擋地,一起綻放出耀目的光彩。
就像孟京輝廖一梅的話劇里說的:我們的一生中,遇到愛,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就為這懂得,就為這了解。就值得犧牲所有的一切嗎?毫無疑問,值得。
所以,大作家放棄了他嘴裡說的那個第一個告訴他他寫的東西是無價之寶的女人,那個他曾經深愛的為了他放棄了自己的家庭和體面和尊嚴的女人(Nicole Kidman飾愛蓮Aline Bernstein)。她一次次地央求他去看哪怕是一次她作為佈景服裝指導的話劇首映,她一次次地試圖要挽回自己從堅不可摧在一夜間變得遙遙欲墜的愛情。
可是,徒勞無功。為什麼,在他遇到了他的伯樂大編輯以後,他的時間除了寫作,就是和伯樂泡在一起,一起改編刪節自己的初稿,為了即將出版的新書而廢寢忘食,不懈努力。
她傷感地和大編輯的太太說,我即將失去他了,而且諷刺的是,我輸給了你的先生。於她而言,湯馬斯是一個太陽一樣的存在,在他以前,所有的事情都是黯淡無光,他出現以後,生活才有了原本缺失的意義,一切才有了光彩,我才覺得自己真正地在活著。
她說的沒錯,她也錯了。她想要挽留他的愛情,是徒勞的。因為他最愛的,曾經,一直,永遠,都是寫作。她可以是他的靈感來源,可以是他的靈魂伴侶。可是,她不能威脅到他去做最愛的事情,否則,他會毫不猶豫地離開她。她想要的純粹的100%的愛情,他曾經毫無保留地給了她。可是,她錯在繼而想要霸佔他100%的時間。這種要求,可以滿足她的人大把,可是,她想要的,卻只是他。這大概就是冤家的標準釋義。
他的熱情,他的激情,對文字,對寫作,對生活,都是那麼地有感染力。他給大編輯也帶來了不一樣的改變。他帶他去黑人的爵士樂酒吧,感受即興音樂的魅力。他說,現在你明白為什麼我寫的東西總是帶著一種揮之不去的噠噠噠的韻律。正經的麥克斯從一開始的拘謹不知所措,到後來也徹底地被音樂所征服了。
他們走到湯瑪斯最最開始奮鬥的狹小的公寓,爬上廣闊的天台,一起在夕陽的柔和光線里,看著這座永遠有著無限可能的,如此讓人著迷的紐約城,心裡有無限感慨,感慨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湯瑪斯的相反一面,是他的不羈,他的任性,他的殘忍,他的不食人間煙火,所以屢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辜地傷害別人。這是有著良好教養和博愛的樂於助人的麥克斯,無法忍受的。矛盾的積累終於爆發,一發不可收。
他們在一起的9個月,兩年,把幾千字的潦草的初稿,慢慢地,一字一句地,一段一頁地,刪改,斟酌,才有了湯瑪斯的兩本傳世經典名作《天使,望故鄉》和《時間與河流》。從那第一天,他雇了幾個壯勞力把他一箱又一箱的原始手稿哼哧哼哧地搬進麥克斯的辦公室,從這一天開始,他們不分晝夜,不分你我地度過了愉快的時光。在文字里徜徉,悠遊,流連忘返的時光。多麼可貴,多麼可歌可泣。
可是直到這一日,麥克斯再也無法忍受湯瑪斯對於別人,尤其是愛他的人們那種無視和傷害的殘忍,他就像一個從來沒有長大的孩子,在他的世界裡,只有他自己和他的文字。
終於像她(愛蓮)很久之前告訴麥克斯的:」他如今因為你,殘忍決絕地離開我,拋棄了我。將來總有一天,他也會離開你,拋棄你。那時你才會明白我現在的感受,整個人被掏空,感覺不知道要如何活著了。「
湯瑪斯,任性的湯瑪斯,又回去找舊日戀人愛蓮,以為她還會無條件地跟自己走。愛蓮用一張面無表情的清冷決絕的臉,一字一頓地對他說:你完全不明白我是經歷了什麼,才能夠到達今日,才可以這樣看著你的臉,完全沒有感覺。(and feel NOTHING)
他在自己遊蕩的日子裡,經歷了許多的地方和人以後,在孤獨了一段日子以後,終於明白了他幻想裡的那些都是錯覺。他曾經覺得麥克斯自作主張非要一刪再刪,改了又改,破壞了他的作品。還有自己曾經的任性,總是說我必需要可以保留再寫更多,再加頁的權利。淡定的麥克斯說:可是這本書已經有5000頁了。如果你可以忍住再要加頁的衝動,我們用9個月可以完成修改。
他懷念那些曾經跟麥克斯從早到晚討論他的作品,字斟句酌的日子,只有他懂得他。是他自己辜負了麥克斯的寬容大度,善良謙遜。麥克斯為了他的作品,也在那幾年放棄了幸福的家庭生活,頂住了壓力,雖然他的賢惠的太太警告他說:在你說湯瑪斯是我一輩子可遇不可求的作家的時候,你的女兒們也是在你這同一時間的一輩子裡啊!
麥克斯是一個有著神奇怪癖的大名鼎鼎卻又保持低調的編輯,他擔心自己的工作是不是真的在把書變得更好,還是只是把書變得不同。他擔心自己的工作是不是摧毀了原著的完整。他從來不願意摘下他的那一頂灰色禮帽,甚至在家裡給女兒讀書的時候也堅持戴著。
他卻在一個時刻,不由自主地摘下了帽子,他收到了湯瑪斯的久違了的意料之外的信件。信里,湯瑪斯為自己的幼稚和魯莽道歉。麥克斯這樣一個大男人,兩行熱淚唰唰地流了下來。
他的太太說,他一直想要一個男孩兒,卻有了五個女兒。直到他遇到了年輕氣盛朝氣蓬勃的湯瑪斯,他的生活才真正開始了。
電影嘎然而止,留下我坐在放映廳裡久久不願離開。腦海中反覆自動播放的是,麥克斯用一種充滿了磁性的男中音,在一字一句地讀《時間與河流》的初稿,那一段,是湯瑪斯描寫他第一次見到愛蓮就被閃電擊中而一見鍾情的曼妙感覺。那一段,涉及了一種神秘的淡粉色海洋生物。那一段,讓我聽得著迷,讓我迫切地想要讀一讀這本幾千頁的書了。
湯瑪斯總是宣稱他要再加頁,再寫。他在凌亂的家裡那一張又一張的白紙上,用潦草的字跡,奮筆疾書,像上了發條一樣,根本停不下來。那種對於寫作的激情和迫切需要,直看得同為文字控的我,血脈噴張,熱淚盈眶。
我想,我病得不輕。
正像他倆一樣。
可能真的只有時間與河流,才可以治癒天才不羈的靈魂。
我相信,孤身一人躺在海灘上的湯瑪斯,在迷離的一刻,終於和童年對於父親和河流的模糊記憶,和曾經深愛著的愛蓮,和幫他追夢的麥克斯,和任性的自己,和解。
天才註定是孤單的,不被人理解的,淒涼的,波瀾起伏的。好在,他遇到了麥克斯這一個過於冷靜淡定理性的非典型天才,彼此了解,彼此取暖。
我那5000頁的書看到第30頁了,你呢。
忍不住送給你麥克斯為你讀的湯瑪斯寫的詩,Colin為你讀詩:
"As Eugene's eyes became accustomed to the haze of the cigarettes and cigars swirling miasma-like, he saw a woman, in serge and gloves that crept like living tendrils up her normally ivory arms,but now sun-kissed as a blush as the incarnadine discovery inside a conch shell seen for the first time by a bewildered zoologist,as he is undone by its rosy, promising pinkness. Those were her arms. But it was her eyes that stopped his breath and made his heart leap up.
Blue they were. Even through the swirling vapors of pompous chesterfields and arrogant lucky strikes,he saw her eyes were a blue beyond blue,like the ocean. Blue beyond blue. A blue he could swim into forever and never miss a fire-engine red or a cornstalk yellow.Across the chasm of that room, that blue, those eyes devoured him and looked past him and never saw him and never would, of that he was sure.
From that moment, Eugene understood what the poets had been writing about these many years. All the lost, wandering, lonely souls who were now his brothers. He knew a love that would never be his.
So quickly did he fall for her that no one in the room even heard the sound. The whoosh as he fell, the clatter of his broken heart.It was a sure silence but his life was shatte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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