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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史上最凶惡綁架撕票事件前篇--Six Four: Part 1

昭和64年前篇/64:史上最凶惡綁架撕票事件(台)/64:PartI

6.5 / 397人    121分鐘

導演: 瀨瀨敬久
原著: 橫山秀夫
編劇: 瀨瀨敬久
演員: 佐藤浩市 綾野剛 榮倉奈奈 瑛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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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ejet

2016-12-12 01:21:30

記者與警方矛盾的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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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46年前篇》
還沒有看到後篇,不過感覺不錯。一個警察宣傳官(相當於警察局新聞發言人),面對著各種糟糕的事。首先是女兒離家出走,杳無音訊,而且女兒離家出走是因為討厭自己,討厭長得像自己(估計是過於敬業,忽略對女兒的關愛);其次是在昭和46年發生了一個綁架案,但是因為綁匪狡猾兇殘,所以最終沒有救出被綁架的小姑娘,小姑娘家裡交出贖金後,仍然被撕票,而多年後,在此案即將超過追訴期前,部長要對此案進行尋訪;最後是當地發生了一樁車禍,肇事者是警察高層的女兒,而且有孕在身,而死者是個孤獨的老頭,色盲,還剛剛喝酒,上級為了討好高層,居然要求不向記者公開肇事者名字,這樣一來作為宣傳官就要面對記者的糾纏。
很明顯,影片涉及了多方的利益衝突,宣傳官就在夾縫中求生存。正如他的妻子所言,他與別人不同之處,在於他一直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因為他總是設身處地地為他人著想,所以過得也非常辛苦。因為當初無法救出被綁架的小姑娘,他甚至無法在刑警中呆著,而當了一名宣傳官。他知道拋開「服從命令」,對於公佈一名孕婦的名字,可能對她的心理造成影響,可能對她的家庭,對她肚子裡的孩子造成影響,所以應該保密。但是警方一味宣佈不公開肇事者姓名,記者更加感興趣,甚至懷疑肇事者是高層的子女(他們蒙對了),甚至試圖鬧大事情,要公開對警察部長申訴不滿。開始宣傳官試圖拿其他新聞作為獨家,與新聞編輯做交易,讓記者放棄,結果失敗。無奈之下,還要被上司責罵「沒用」,威脅要「調職」。最終,他選擇相信記者的人性,公開了全部的事實:一方雖然是高層的女兒,但是也的確懷孕;另一方極有可能出於自殺,而且喝酒和色盲也是被撞的關鍵。而且,在協調各方的奔波中,他發現,之前在監聽綁匪勒索電話時,居然因為監聽隊伍的失誤,導致了錯過了一通電話的錄音,很可能因為這一失誤使得無法抓到綁匪。當事的監聽小組,要嘛為此事背負良知拷問,要嘛努力掩蓋事實,推卸責任,最終事實被封鎖。當初綁架案發生之後,因為剛好遇到天皇去世的新聞,所以小姑娘被撕票的事情也被鋪天蓋地的哀悼天皇的新聞掩蓋掉。如果當時有足夠的新聞報導,引起人們的關注,也許人們可以提供更多的線索,幫助警察破案,還死者一個公道,還家屬一個安慰。所以,高層蒞臨安慰家屬,最後審查案件,如果新聞報導將是一件好事。所以,他勸告記者們,不要糾纏交通事故,要報導也不要報導肇事者的名字;把著重點放到當初的綁架案的報導上來,希望有更多的幫助。
說白了:事實是最重要的,而且是全部的事實。聯繫目前發生的諸多案件,比如人大碩士雷洋死亡事件,東莞發生的砸運鈔車男子被擊斃的事,最終還是警方公佈詳細的過程才能夠釋疑。
警方為了保護證人,受害者,甚至特殊的肇事者必然有所保留;為了破案也需要媒體幫忙公佈事情,讓知情人提供線索。警方和新聞媒體其實可以取得一致。但是,保留則記者會懷疑,甚至越是可以地隱藏,記者更加感興趣,更加執著,千方百計要弄到消息。問題是,記者是否可信,因為當今的媒體,更多考慮自身的「轟動效應」「吸睛效果」,根本就不考慮案件的影響。所以雙方又有其明顯的衝突。
影片其實展示的就是這樣的矛盾。而矛盾的解決,正如片中闡述的,不管是警方還是記者,都要有自己的良知,有自己的堅持,掌握更詳細的內容,然後負責任地去破案去報導。其實矛盾也可以協調,只要都「將心比心」「以心換心」。影片最後,宣傳部門的手下堅持要在主人公的領導之下,記者也堅持依然要主人公擔任宣傳官。因為他們需要之前那種和諧的利益關係,如果警察堅持掩蓋,記者努力拆穿,那麼其實得益的根本就不是受害者,不是社會。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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