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兆
2017-01-16 09:11:57
我一個朋友想的結局
我三次元中一個朋友看了本片之後,想了一個修改版結尾。
原結局是,那位喬丹老兄蹲了幾年監獄後出來,結尾用「賣筆」暗示只要屁民中還有容易被忽悠的人,喬丹這種人只要三寸不爛之舌還在,蹲幾年監獄根本不是個事兒,出來以後照樣東山再起,這都要拜屁民的「智商稅」所賜;之前一點那個警長的結局,他為國為民破了那麼大的案子,結果還是一個每天擠地鐵上班的diors中年人,周圍的屁民根本沒人知道他是誰,說明屁民永遠是冷漠麻木的。
我這個朋友說,這兩段並置,暗示的是「錯都在屁民」:屁民又想發財、又容易被忽悠、出了事又愚昧麻木,這種土壤才滋生了喬丹這種人。如此一來,把責任都推給屁民,以華爾街為代表、實際控制著米帝的金融佬倒是撇得一乾二淨了!
如果結尾在展示了警長依舊diors、喬丹出來賣筆之後,鏡頭一轉,白宮群英和金融佬通過了一個什麼什麼法案,原則上更加鼓勵證券及xxxx各種生意,既得利益者們把酒言歡,華爾街不斷有野心勃勃的年輕人湧入,本片到此結束;這就暗示了,這一切還不都是實際控制著米帝的金融佬和政客這樣的既得利益者,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搞出來的體系?偶爾抓一個喬丹也好、麥道夫也好,還不是「用貪官、殺貪官」一樣的原理?不從根子上剷除既得利益者,屁民就永無寧日!
所以說,把主旨歸為「屁民的貪婪」而不敢觸動金融佬,這何嘗不是一種米帝式的「政治正確」?老馬何嘗不知道這一點呢?但如果真這樣拍,估計這片在米帝就要變禁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