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30 20:45:57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去死」本該是毫不費力的事情,一根繩子,一列火車,一把槍,一陣煙,就可以置於死地。可在「活著」面前,「去死」反而顯得如此吃力又不討好。
電影開場,伴著音樂,歐維在花店出現,他的形象就刻畫得十分明顯了,為了一束花斤斤計較,刻板到不行,能一直罵罵咧咧到妻子的墓前。像這樣的老頭子,難怪會惹人厭了,自以為是個充滿勇氣的戰士,實際上卻是個充滿戾氣的怪老頭。他似乎看不慣週遭的所有人和事物——新搬來的鄰居,遛著狗的女主人,在社區開車的白襯衫,並不能和他爭吵的魯內,連無家可歸的流浪貓也被他討厭著。他失去了妻子,又失去了工作,週遭再也沒有什麼能與他相關的事物,於是他決定去死。
第一次接近死亡,他開始回憶這一生。怪老頭歐維也曾是個可愛的正太,和沉默寡言的父親一同接受了母親的死,讓本來沒有記憶的年齡因為那麼一些印象深刻的瞬間而變得值得回憶了。和父親有關的回憶裡,不是汽車就是火車,如果人生前的要把重要回憶做標記分類的話,歐維的前半生重要的回憶或許都與車相關。和父親一起的生活像是公路電影,他總是開著車帶著歐維在公路上馳騁,然後說著「這才是生活」。而在列車軌道上,父親第一次抱了歐維,也是帶走父親的地方。
第二次接近死亡,他灰暗無度的生活里出現了更多的色彩,那就是他遇見了愛情。那個笑起來像隻狡黠的貓一樣的女人,紅唇里唸出了歐維此生從未聽見過的話語,她像是一場奇蹟,給歐維施了魔法。再次遇見的時候,歐維顯得笨拙,如此明顯得表現出故意,撒著愛面子的謊言。第一次約會的時候,歐維徘徊踱步,拿著玫瑰花,在餐廳裡小心翼翼,只點她愛吃的東西,說著無聊的話。可是,她卻吻了他。他們約會,親吻,結婚,搬進新家,歐維重新開始生活了,因為索尼婭,給了他一種或者說是多種生活的選擇。
第三次接近死亡,歐維救了意外掉下鐵軌的男人;第四次接近死亡,歐維收留了因為父親反對同性戀而被迫離家出走的小哥。你看,「去死」真是一件了不得又難辦到的事啊,本來只需要一根繩子和一個體面的自己,後來變成了煙和令人幸福的CD,到最後,需要的勇氣居然是那麼多。 歐維終究是個太善良的人。他的一切被打斷的死亡都是因為「多管閒事」。他其實一點都不討厭,只是那個年代大家都願意為了自己的原則而抗爭,不管是他為這個社區里做出的一切也好,還是他和魯內為了車的問題而絕交的「幼稚」行為也好。後來他的原則變成了,「再幫他們一次算了」,於是他修好了索尼婭曾經的學生的女朋友的車,他教鄰居的女人開車並照顧兩個小孩,他幫助魯內揭穿白襯衫的陰謀,也把那個搖籃送給了小寶寶。你看這個怪老頭,是不是像隻笨拙的大熊,明明可愛得要死,卻偏偏做出兇狠相。可是小孩子們都知道,喜歡抱抱他,把他畫成彩色,和他成為好朋友。
歐維一開始決定去死,是因為他所認為的生活,再也明亮不起來。和他建立關聯的一切都慢慢退出他的生活舞台,他不再有活下去的理由,於是決定去死。可是後來,他被鄰居一家依賴著,被整個社區的人們需要著,他載著鄰居家小孩兜風的時候,終於發現了「這才是生活」,他開始明白,「死」的確是一件毫不費力的事情,一旦變得刻意,死神就會和你對著幹。人們都要為他所做的事情負責,如果現在死神仍未召喚你,去死未必是好的選擇。 電影的一開始就告訴我們,「此生無論我們做了什麼,我們都逃不開人生。」歐維最後還是死了,在一個本該八點以前去掃雪的天氣里,他留好了信件,也照顧好了貓,終於去了索尼婭身邊。他再次醒來的時候,似乎時間的齒輪一直沒有向前,他們在原地待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她換了一雙紅色的皮鞋,讀的書或許也換了,他們倆都頭髮花白長出皺紋,可是她一笑,他還是鬼迷心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