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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美國製造--O.J.: Made in America

辛普森:美国制造/O.J.:美国制造/O·J·辛普森:美国制造

8.9 / 18,806人    467分鐘 (5 parts)

導演: Ezra Edelman
演員: Bea Arthur Marcia Clark A.C. Cowlings David Gascon Robin Greer 彼得海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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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左腳

2017-02-08 21:49:16

辛普森的另一種打開方式


之所以說是另外一種打開方式,是因為今年同樣有一部FOX公司製作的電視迷你劇《美國犯罪故事第一季》上映,但是選用的是戲劇再現的方法。

小庫伯古丁、約翰特拉沃爾塔、大衛休默、沙拉保羅森等一眾大碗兒出彩的還原了真實歷史人物,劇集將辛普森案從案發到案結的整個過程講述了一遍,劇情和人物的表演都很出彩,可以算作了解辛普森案很直觀的一種方式。

與電視劇不同的是,這部ESPN製作的紀錄片更加全面和真實的展現了辛普森從知名橄欖球運功員到大眾明星以及變成殺妻嫌疑人的整個過程。

不僅僅著眼於殺妻案本身,而是充分介紹了事情發生時整個洛杉磯以及整個美國的背景,比起《美國犯罪故事》更加立體,同時也讓我們這些對美國現代歷史一無所知的人更加了解美國當時的環境。

紀錄片裡包含了很多歷史事件的影像,有辛普森的幼年摯友,當年的檢察官、警察、證人、陪審團成員、記者、黑人人權鬥士等人現身說法,從縱向的歷史進程以及橫向的人物關係,全面的解讀辛普森是如何被美國製造出來的。

一個記錄片在上映後好評如潮,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情,這部記錄片無論是在爛番茄還是在IMDB上的評分都很高。

一、初露鋒芒

影片一開始,導演其實就通過辛普森之口,向我們揭示了辛普森內心,也是他成為「辛普森」的原因。

辛普森在大學的時候成名,他是當時南加州大學橄欖球隊的傳奇人物,在一場與當時出名已久的四分衛加里貝班的對決中,辛普森「一跑」成名。整個60年代,只要說起「那次跑分」就是特指辛普森。他在大學收穫了聲譽、地位以及「海斯曼」獎(美國大學橄欖球最高獎項)。

然而,彼時黑人在美國的日子可不好過,美國種族主義盛行,即使在被認為很開放的洛杉磯,由於洛杉磯警察局長帕克實行鐵血的打擊黑人政策,黑人在洛杉磯的處境並沒有好到哪裡去。警察可以在街上隨意盤查逮捕他們認為有威脅的黑人。

體育界的黑人明星紛紛加人人權鬥爭當中,他們雖然獲得了名譽以及金錢,但是他們了解自己來自何處,黑人是他們永遠不能抹去的身份,馬丁路德金也對那些願意放棄廣告代言也要參加入權鬥爭的黑人運動員們讚賞有加。

正在黑人人權鬥爭愈演愈烈的時候,辛普森的運動生涯也漸入佳境,辛普森加入了職業橄欖球聯盟,度過了最初幾年鬱悶的賽季後,辛普森迎來了職業生涯的爆發。

在那個賽季中他打破了2000碼的距離記錄,贏得了MVP,成為了華盛頓乃至美國的英雄。

他還成為了第一個美國電視廣告史上第一個黑人代言人,接廣告代言接到手軟,他給「Herzi」租車公司拍的廣告甚至引領了新的廣告形式。

然而辛普森在白人圈子中混的風生水起,在黑人人權活動中卻完全消失,甚至不願意承認自己是黑人,他只說自己是「OJ」。

這麼做是因為他知道現在他所有得到的東西都是被白人社會承認之後得到的,黑人的身份對於他來說沒有任何好處,他就是這麼一個處處討好白人社會的黑人,小心的維護著自己塑造的「OJ」形象。

這麼做只能用一句話形容——「自絕於人民」。

他不僅僅認識了很多有權有勢的白人「兄弟」,還見到了日後絕對女主角「妮可」。那時她只有18歲,明媚動人,辛普森見到妮可的第一句話就是「我要娶這個女人」,以致於第一次和妮可約會就對人家動手動腳,要知道那時候的辛普森還沒有離婚,而且是兩個孩子的父親。

第一集還爆出了幾個八卦,比如辛普森的父親是個同性戀,辛普森對這件事一直諱莫如深。

比如他從小的時候就十分狡猾,憑藉一張嘴就能將事情搞定,這是一種天賦。

不僅僅搶了同學的女朋友,有一次在賭骰子被抓後,被帶到校長辦公室,他居然說了一句「我只是帶他們來校長室而已」,然後扔下一起的同學一走了之。

二、本性盡顯

隨著辛普森的退役,他結束了職業運動生涯,開始了演員生涯。他憑藉著之前積累的人脈,很順利的得到了一些演出的機會。

此時,他與原配妻子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他將孩子的溺水而亡怪罪於妻子,如願以償的同妮可走入了婚姻的殿堂。

在白人富人區買了房子,整個社區就只有三戶黑人,而辛普森就是其中之一。

在那裡,他將自己的房子變成了社交場所,變成了自己的宮殿,結交權貴,拓展著自己的白的反光的「朋友圈」。

白人朋友們似乎特別喜歡這個從來不將自己劃歸為黑人的「OJ」,而他也極盡所能的發揮自己的魅力,討好著他們,不論白人和黑人,都深深的被他的「人格魅力」折服。

不得不佩服辛普森的天生能力,這種「演技」不是裝出來的,是與生俱來的。

此時的黑人人權運動正進入了更加激進的時期,「39街和道爾頓路口事件」、「羅德尼金事件」以及「娜塔莎哈琳絲事件」一步步把黑人群眾的怒火點燃。

再加上警察局長不當的回應言辭,終於讓黑人爆發了武力衝突。

最可笑的是在衝突發生的時候,一向以紀律嚴明著稱的洛杉磯警察竟然毫無察覺,反應緩慢,警察局被圍攻,警察們被要求待在警察局中,面對這突發事件毫無辦法,丟盡顏面。

就是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下,辛普森依然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當然,他隔絕的都是黑人的人權運動,他忙於討好白人權貴,全然不顧黑人的處境。

事業上風生水起,人更加膨脹,認為自己是無所不能的。他開始在外面沾花惹草,開始對妮可拳打腳踢,控制妮可的生活和人格,有幾次妮可報警,警察居然都不相信妮可,甚至沒有留下案底記錄。

開始妮可還心存僥倖,久而久之終於受不了,向辛普森提出分居要求。辛普森表面上同意,實際上依然暗中跟蹤妮可,企圖控制她。

他對妮可的家庭暴力簡直是可以用變態來形容,甚至於妮可有了新男友,他也會跟蹤一整夜,第二天對妮可進行恐嚇。

這個控制欲超強的辛普森在自己「成功」的幻影下膨脹起來,認為自己無所不能。

狐狸尾巴終於漏了出來,本性盡顯。

三、東窗事發

1994年6月12日夜裡,女主角妮可和一位模特兼餐廳侍郎高曼在妮可的豪宅中遇害,場面極為慘烈,走廊上兩人的屍體旁佈滿了血液。

二人都是被刀所傷,其中高曼身中30多刀,妮可頭部也被鈍器所傷,而且二人在此後都被殘忍割喉,妮可喉部幾乎被切斷。在現場發現了重要證據——帶血的手套。

警方在接到報警後,前往妮可前夫辛普森家中,想要通知辛普森。意外發現門口的白色悍馬以及車道上都有血跡,家中無人應答,警察以為辛普森也可能遭到不測,於是翻牆進入辛普森家中。

結果在盤問了辛普森家租客基圖之後,發現事有蹊蹺,於是警官普爾曼開始在房子周圍搜查,發現了一個與犯罪現場一模一樣的手套。

於是警方聯繫已經在芝加哥的辛普森本人,請他來警察局參與調查。

自此,洛杉磯警方開始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行動,出盡洋相。同時也給日後審判時辯方律師團隊留下了無數的口實及空子,在似乎證據鐵證如山的情況下,最終憑藉警方的岔子,無罪釋放。

首先是警察第一次盤問,雖然辛普森的解釋漏洞百出,支支吾吾,但是洛杉磯警方似乎對這個「萬人迷」關愛有加,並沒有進行什麼有內容的審訊,並且草草將其放回家中。

警方根據一系列線索,釐清了妮可當晚的行蹤,而辛普森交代的事實讓他的嫌疑更加嚴重,警方幾乎人人都相信是辛普森乾的。

在和辛普森律師商議後,警方決定讓辛普森前往警察局自首,甚至準備了一場新聞發佈會,然而警方又一次讓自己顏面掃地——辛普森逃跑了!

接著大家就看到了那著名的一幕,辛普森的白色悍馬車在高速公路上奔馳,警方的警車在後面保持著距離,並沒有像以往追擊黑人逃犯一樣上前頂撞或堵截,反而像是警車在護送總統一般。

這成就了有史以來最著名的電視直播案例,洛杉磯上空盤旋著多架直升機,電視台滾動直播直升機拍攝到的內容,警方的一舉一動都在鏡頭中。

最讓人無語的是,開始有越來越多辛普森的支持者在高速公路兩旁聚集,他們高舉著牌子或者家庭攝影機,唯恐天下不亂的各種圍觀,整個洛杉磯陷入了狂歡。

在與警方幾個小時的對峙後,辛普森終於放下了手中的槍,在其母親的家門口被帶走,而此時記者、電視台、圍觀群眾已經將街道圍得水泄不通。這個案件從一開始就被媒體和大眾過份介入,警方以及檢方雖然手握諸多證據,但是似乎已經漸漸被媒體和大眾綁架了,騎虎難下。

終於進入了庭審階段,辛普森雇用了堪稱夢之隊的律師團隊,其中包括好萊塢諸多明星雇用的律師皮夏羅,曾經的頂級辯護律師艾弗里貝利、美國黑人人權律師強尼柯克倫(就是他將種族主義牌引入到案件的審理中)、哈佛法學院教授艾倫德赫威茲、遺傳指紋基因專家巴里謝客、刑偵專家彼得諾伊菲爾德等人。

而檢方則是女檢察官瑪利亞克拉克出戰,其實一開始檢方是有另外一個白人檢察官搭檔克拉克的,結果為了考慮陪審團中的黑人因素,檢方推選了黑人檢察官克里斯作為克拉克的搭檔。(事實證明他還是太嫩了)

從陪審團人選的確定時,檢方就已經處於下風了。民調顯示,女檢察官克拉克在黑人女性中認可度極其差,可能是由於她過於男性話的造型,加上強勢的性格,也可能是因為她白人的身份。可偏偏陪審團中有8名黑人女性。

而地方檢察官為了自己的在黑人中的選票,選擇將案件審理的地點放在市中心,這也就直接導致陪審團中黑人人數絕對不會少,如果審判地點改在郊外的富人區,白人的比重會佔到大多數。可惜收到輿論和自身考慮,他並沒有選擇爭取在郊外的法院進行審判。

負責此案的法官,日本裔法官伊藤也有很多讓人摸不著頭腦的決定,比如帶著陪審圖到辛普森家中參觀,可那裡根本就不是案發現場啊?

辛普森的團隊利用這個機會將家中的一切裝飾全部改頭換面,照片全是辛普森同黑人的合照,裝飾品也都是非洲風格,用來討好陪審團中的黑人成員。

而這一切都是在檢方的眼皮子地下發生的,檢方居然毫無還手之力。

在之後的審訊中,之前生成不會使用種族牌的辛普森律師團隊開始大打種族牌,企圖將案件的重點轉移至白人警察對於黑人的迫害的軌道中來。

這時被臨時安排的黑人檢察官克里斯又出昏招,為了避免辛普森律師團隊利用警方證人普爾曼的言論,他提出在法庭上可以出現並使用「Nigger」(黑鬼)這個詞。

辯方律師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辯方一直想要的手段居然被檢方率先提出,於是他們順水推舟,局勢越發對檢方不利。

四、逃之夭夭

檢方一開始準備通過妮可的家暴證據,塑造一個暴力、控制欲極強的辛普森形象,並且將妮可的遺書找出,其中有描述自己可能遭受意外的內容,以此得出辛普森殺妻的動機。

可惜陪審團似乎對於妮可的遭遇根本不感冒,甚至有點陪審團成員表示,如果他家暴你,你就離開他啊。他們認為妮可被家暴自己也有責任,對於妮可被打的事實並不能打動他們。

而此時的法庭開始了我們熟悉的相互詆毀、相互栽贓抹黑的橋段,各種手段都被用上,特別是辛普森雇用的夢之隊律師團隊,他們十分善於利用法庭上的情景影響陪審團。

而對於參與作證的辛普森以前的朋友,辛普森團隊也是極盡所能的詆毀,絕不手軟。

媒體和群眾對於案件的關注也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新聞一直在滾動播出,法庭中的所有人,不論是辯護律師、檢方檢察官還是法官,在電視上都成了名人。

可以說辛普森案開啟了全民電視直播法庭庭審的先河,也是這個案件被稱為世紀大案的部份原因。媒體的聲音漸漸開始影響到法庭上的辯論,法庭審訊過程似乎已經離案件本身越來越遠。

隨著法庭庭審的進行,辛普森律師團隊挖出了更多的內容,之前警方以及檢方認為確鑿無誤的證據被辯方一一反駁。

警方在證據收集過程中的一些無腦失誤都被辯方律師抓個正著,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說明警方在案件中有陷害辛普森的意圖,但是警方接二連三自己打臉的行為還是讓風向開始向著辛普森方向傾斜。

即使是當時被認為最有利的DNA證據,也因為警方證據保管不力,被辯方質疑有交叉污染的嫌疑,證據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就連檢方對於警方的執法過程都表示不能理解,怎麼會隨意到如此地步?

警方和檢察官最不利的證人漏洞終於被辛普森團隊找到了。那就是警官普爾曼。

他在以前當兵的時候就有種族言論的記錄,成為警察之後更是如此,諸多證據都表明他至少是一個有種族主義傾向的人。

這下正中辛普森團隊的下懷,他們的種族牌終於有了一個最佳的著力點,那就是種族主義警察迫害黑人明星運動員。

最重要的手套證據在種族主義警察的手中就極有可能是他陷害辛普森的道具。

辯方律師利用這一點,讓其自打巴掌。如果他說自己沒有過種族言論,那就是撒謊作偽證;如果他說了,就是種族主義。

隨後又出現了最要命的證據——錄音帶,普爾曼在之前接受過一個採訪,採訪中充滿了對黑人的蔑視詞語,態度輕蔑。

這一下可炸開了鍋,所有的焦點都已經轉到普爾曼身上,人們再也不關注案件本身,整個案件徹底被種族主義言論牽著走。

在對普爾曼的庭審中,美國曆史上第一次有警察使用了憲法第五條修正案(公民不能夠自證其罪),這其實也就是間接肯定了自己的種族言論。

而辛普森的狀態也從剛開始庭審的了無生氣,變成了志氣滿滿,甚至在監獄裡也做起了簽名的生意,坐牢賺錢兩不誤。

以上這些因素並不能直接證明辛普森無罪,不過壓死檢方的那根稻草還是出現了。

手套最後成為了關注的焦點,而我們稚嫩的檢察官克里斯竟然經不住對方的激將法,希望法官同意讓辛普森當庭帶上案發時的手套。

剩下的故事估計很多人都很熟悉,手套根本帶不上,辛普森用他最擅長的方式,誇張的演繹著帶不進手套的過程。

在最後結案陳詞的時候,一開始志在滿滿的檢方毫無生氣和鬥志,草草結束了自己的結案陳詞。

而善於煽動情緒的辯方律師死死抓住種族主義的牌子,甚至不惜將普爾曼說成希特勒,以此影響陪審團的決策。

並且留下了那句著名的結案陳詞「如果不合手,你就得讓他走!」

五、咎由自取

庭審結束,就等陪審團進行合議了,所有人都覺得有的等了,因為按照慣例,一般一週長的審訊時間,需要一天的合議時間。

可是令所有人吃驚的是,陪審團僅僅用了一上午的時間,就達成了一致。

怎麼會如此迅速?答案可能只有陪審團成員自己知道,不過從兩個當年陪審圖成員的說法來看,過長的庭審過程讓這些每天被隔絕在狹小飯店裡的陪審團成員們苦不堪言,這也許是造成這麼快達成一致的原因之一。

等到準備宣判的那天,整個美國甚至世界其他國家都將焦點放在了法庭上,結果卻出乎人們的意料——辛普森無罪!

所有人都驚呆了,辛普森律師團也不敢相信這個事實,幾乎所有白人都覺得不可思議,而幾乎所有黑人都為這個結果振奮不已。

辛普森本人也如同以前贏得橄欖球賽一般握緊拳頭,慶祝勝利。

案件本身的意義已經上升到黑人種族對白人的復仇的高度了。

也有冷靜的人擔心這樣的結果會造成黑人和白人之間更加嚴重的仇恨。

也有人不認為這是黑人權利鬥爭的勝利,只是一個有錢的OJ對司法制度的勝利而已,因為他聘請的起夢幻的律師團隊,而普通的黑人可沒有這麼好的運氣。

可憐的黑人檢察官克里斯冒著毀了自己聲譽和職業生涯的風險,結果卻輸了,內心幾乎是崩潰的。

辛普森雖然贏了,他以為自己可以回到原來的生活,依然按照原來的生活方式,逍遙自在下去。

可惜事情並不像他想的那樣,他已經眾叛親離了,最先開始的就是他的夢幻律師團隊。

接著是他以前要好的朋友,一瞬間似乎大家都離他而去,他不再是那個耀眼的明星,而是一個逃脫罪名的逃犯。

這個時候,是黑人團體接受並幫助了他,那個他從來就不願意付出任何關心的黑人族群,那個他從來不願意承認的黑人角色,讓他在困難的時候依然有人幫助。

然而就像之前說的,他習慣了在白人世界裡演出,在黑人世界裡他根本不會演。雖然他也很賣力,可別人也不是傻子,他不屬於黑人,從來都不是。

原本住在白人社區的辛普森,也受到了鄰居們的示威,要求他離開這個社區。

結束了刑事案件,又開始了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辛普森在民事法庭表現的得意洋洋,完全不當回事兒。

因為他知道,就算民事案件賠償再多,那也只是一紙判決,他可以用各種手段不去執行判決。

辛普森專門雇用了一個團隊轉移他的收入和財產,同時在法院到他家封存財產之前,他已經聯繫家人朋友將大部份值錢的東西帶走了。

辛普森之後只能依靠走穴、參加低俗的娛樂秀等方法賺錢,雖然也不少,但是依舊沒有之前收入那麼多。

更加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想出一本關於他殺妻案書,書名叫做《If I did it》(假如是我乾的),赤落落的為了賺錢髒心病狂。

用採訪他的記者話說就是「他已經墮落了」

可能是財迷心竅,得到有人在販賣自己的私人藏品時候,他居然集結了一幫人假裝去交易,實際上是去「搶劫」,拿回本應屬於自己的東西。

無奈那一幫兄弟實在是一群烏合之眾,一次不成功的交易,由於一支手槍和脅迫行為,變成了一次「持械搶劫」。

到了庭審的時候,那些他所謂的兄弟,紛紛轉作證人,沒有人願意為了辛普森去坐牢。

逃脫了兩項一級謀殺罪名,最後鋃鐺入獄居然是因為「持械搶劫」,實在是太過戲劇化了。

法官宣判的時候特意將日期選在了「辛普森殺妻案」宣判13週年的那一天,簡直是命運的造化。

至此,辛普森成功的將自己投入了監獄,他得到了他應得的懲罰。

他的成功是典型美國夢式的成功,他的隕落同樣也是美國式的悲劇。

辛普森的成功和墮落,得益於他的性格,也受制於他的性格。

時勢造英雄,處在那樣一個時代,他不僅僅是辛普森,他還代表著被白人打壓多年的黑人群體。

可惜他已經不再是那個球場上無所不能的「OJ」了,辛普森一生都在「奔跑」,球場上,生意上,電視節目上甚至是被警察追擊時,不過現在他可以在監獄裡好好的休息了。

這一切所得以及懲罰,只能形容為——「咎由自取」。

原文章發表在我的微信公眾號:電影解憂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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