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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來越愛你 La La Land

爱乐之城/爵士情缘/啦啦之地

8 / 690,804人    128分鐘

導演: 達米恩查澤雷
編劇: 達米恩查澤雷
演員: 雷恩葛斯林 艾瑪史東 Amiee Conn Terry Walters Thom She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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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o

2017-03-09 02:05:41

憑什麼要被婊氣的愛情感動,食用著別人的假理想


只要《愛樂之城》不拿最佳劇本和最佳電影。其他獎全被他都拿走,也沒關係。這是我對這屆奧斯卡的底線。只要這兩個獎項留住,頒給任何一個電影都比《愛樂之城》強。

因為奧斯卡不像其他國際電影節,它屬於美國,代表美國。再次強調我對《愛樂之城》沒意見。即便身邊朋友吐槽說是一部治療色盲的電影。

《愛》是一部為奧斯卡、為好萊塢量身定製的美國電影或者說歌舞劇。你難道沒有發現這部電影非常排外嗎?換句話說,整部電影充斥著你不了解的美國語境,一部洛杉磯旅遊宣傳片。

將故事放在中國語境中重講一下:一個在橫店賣盒飯的女孩,不停試鏡,不斷失敗。騎自行車撞到一個還算風趣瀟灑的小伙子。小小的橫店造化弄人。小伙子是地方戲愛好者,某個夜晚的路邊攤,姑娘聽小伙子吹了一段好歡快的嗩吶。後又在聚餐上重逢互相調侃,變成歡喜冤家。他們唱歌跳舞,跑進了拍攝基地,離夢想幻想和瞎想那麼近。浪漫一夜之後姑娘拋棄自己的原配男友,跟吹嗩吶的小伙子在一起。後在小伙子的鼓勵下,姑娘不賣盒飯,開了個公眾號寫些小故事以及試鏡,小伙子意外遇到當年一起玩音樂的好朋友梁龍大哥,沒錯,二手玫瑰的主唱。梁龍告訴他,你喜歡傳統音樂沒問題,但要找到新形式讓它活下去。於是小伙子跟著二手玫瑰參加國內各大音樂節,成為搖滾明星,無暇顧及女朋友,女朋友覺得你演的這是什麼妖魔鬼怪。於是,隔閡產生。恰巧,姑娘獲得了一個角色,撬開娛樂圈的大門。

注意,此處按照《愛》的邏輯,他們即將分手。但我們基於中國人的觀影習慣,此處應該劇情反轉,走向大團圓。一個玩音樂,一個演戲,離理想那麼近,比99%年輕人都幸福,還有什麼不滿足。

按照《愛》的邏輯繼續走。他們分手,六年後,橫店重逢。姑娘成為大明星。小伙子放棄名利,退出樂隊,開了一個小酒吧專門演奏民樂。姑娘已經嫁給大佬,生了孩子。人群中兩人莞爾一笑,電影結束。

難道不奇怪???這麼膚淺的劇情,是真愛???有很多中國版「愛樂之城」,這就是語境差異引起的觀影不適感。

好在《愛》在歌舞和鏡頭表現力上力挽狂瀾。接下來我要說的,將會被很多人罵。在他們張嘴前,替他們想好了反駁的理由:1.這是一個歌舞劇,不是電影,憑什麼要求它深刻、要求它有鋪墊和烘托。2.它只是造了一個永遠不會實現的夢,就像LaLaLand本來意思一樣:世外桃源,我們只是喜歡一場夢,不想糾結他的真實性。

事實上,電影很輕浮的理想中孕育了一段畸形的假愛情。

必須承認,最後五分鐘很戳G點。那種「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凋也」的遺憾與終於能為愛情貼上封條後感激,是珍貴的,但在電影裡是普通的。這類劇情,看過太多,還輪不到《愛樂之城》。

《愛樂之城》關鍵詞只有:理想。只有這一個關鍵詞,根本沒有愛情。

找出電影中致敬的場景,因此大受感動的懷舊情緒,省省吧。作為有百年歷史的懷舊的標配:爵士樂與好萊塢。早已被貼上了功名利祿、榮華富貴、上流社會、縱情享樂等標籤。也許是川普(微笑臉),也許是日益衰弱的美國夢和世界舞台中心逐漸轉移至中國的恐慌,也許是好萊塢的寒冬,也許是氣數將近的破罐破摔和迴光返照。《愛樂之城》像一針鎮定劑,溫柔地喚醒現代美國人只聽說過的咆哮的二十年代:爵士樂為代表的新藝術的誕生,嶄新而自信的現代女性面孔的出現,美國榮升為世界第一強國,在這片熱土上,投機家搖身一變成夢想家被推上演講台和神壇。不管出身如何,只要他努力奮鬥就一定能成功。

美國人的精神危機在《愛》中得到冷靜。這一切與遙遠東方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狗屁關係都沒有。而我們為電影的邊角料——愛情,大呼感動,顯然很蠢。

作為描寫上世紀美國二十年代的扛把子,菲茨傑拉德在《爵士時代的回聲》將這一時期定義為爵士時代「爵士」這個詞,在其詞義演變到受人敬重之前,首先意味著性,其次是舞蹈,再次是音樂。」即爵士樂代表著性開放,在此之前的美國:「一個吻就意味著非得訂婚了。」「起初,即便條件宜人,在車上卿卿我我也算是鋌而走險,但是,沒過多久,年輕人互相壯膽,昔日的清規戒律轟然倒塌。」公然調情成為一種時髦,愛情是尋歡作樂的一種消遣,女孩們發現不再需要像她們的母親那樣,愛情就是找樂子。顯然,人們更願美化為女性權利的崛起,稱為:獨立、自信和有主見。新的女性榜樣出現了,影響延續至今。米婭,還有她那一生未婚的姨媽,都成為很多女性對號入座的榜樣。

所以在《愛樂之城》中女主的人設有點問題。在有男朋友的情況下,對男主塞巴產生好感。在現任和新歡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了兩段感情的無縫銜接。此處還顯得無傷大雅。電影最後,在天文館門口的道別,兩人對這段戀愛達成一致:靜觀其變。接著鏡頭切換到5年後,此時米婭已經結婚且孩子已經2-3歲。工作、認識丈夫、結婚戀愛生孩子,五年時間非常緊迫,所以,米婭又是無縫銜接?立刻找到下家?恍然大悟,多虧米婭是個婊子,才有最後的五分鐘精彩剪輯。

如果像很多被這份愛情感動的影評說的那樣:愛情必須有遺憾、易碎才美麗。那我們誰都沒必要賢良淑德,有責任心,才有資格獲得愛情之美?如此的話,愛情只是找樂子,連難過也是。是的,這個時代正在教我們這樣,誰也沒必要在此立貞節牌坊。

所以我說這絕不是一部愛情電影。就像不能將《了不起的蓋茨比》看成愛情小說一樣,愛情只是野心的包裝紙,不是絆腳石。

電影中米婭從男朋友飯局逃跑,奔向塞巴懷抱,原因是眼前這個闊氣的男朋友,不如那個懂藝術的窮小子。此處,可以和《了不起的蓋茨比》作比較。婚姻面前,黛西拋棄了深愛他的蓋茨比,戴上了未婚夫湯姆送的價值35萬美金的珍珠項鍊「沒事兒似得結婚了」,多年後來到蓋茨比富貴的宅邸,一頭撲進襯衣堆里嚎啕大哭。

黛西的愛情可以被金錢量化,而米婭的愛情因為受「理想」操控,又有多純潔?理想和錢財,一旦成為愛情的籌碼,哪個都難保清白。何況電影宣揚的「理想」非常的具象化:一部電影女主演的位置;一家爵士樂酒吧。可以直接兌換成功名利祿,而非一種精神滿足的生活狀態。美國夢的核心,財富與名望,兩者本質上沒有差別。

米婭和黛西很像,只不過電影抖了個小聰明,上世紀的美國需要金錢與聲色犬馬,這個時代人們渴望理想、被認可與社會地位。本質都是都市病態如瘟疫蔓開後的自私人性。「無論如何,此後的爵士時代憑著自身的動力一路飛奔,為它提供服務的是裝滿了鈔票的巨型加油站。(《爵士時代的回聲》)」

再看塞巴,他真的愛米婭嗎?他們第一次正兒八經聊天,一開始就是關於對方的職業,一個是自稱「專業音樂人」的落魄鍵盤手,一個是自稱「演員」的華誼兄弟咖啡館女服務生。在確認彼此屬於同一個層次後,塞巴才開始對眼前的女孩產生興趣。兩個人不像是戀人,更像是戰友,你可以用「要和同道中人戀愛」來反駁我。那麼《了不起的蓋茨比》中,蓋茨比深愛黛西,因為「她的聲音裡充斥著金錢」。黛西這個像是生活在白宮裡的黃金做的女孩,她是可人,也是一個等待被消費的上流社會符號。最重要的,她是蓋茨比美國夢的化身。所以將蓋茨比表達愛意時的對象,從黛西換成美國夢,也毫無違和感。「他懷著一種創造性的情感將自己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它的中間,不斷地為它增添內容,用飄浮到他路上的每一根漂亮羽毛去裝扮它。」而這一切,不管是電影《愛樂之城》中追夢成功,還是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的大廈坍塌,我們看到的都是:

服務於這一博大而又粗俗、浮華而又美麗的事業。

the service of a vast, vulgar, and meretricious beauty.

電影中,男女主角的戀愛更像是用自己的夢想同化對方的過程。按拉康的「鏡像理論」分析,男女主角互為鏡像,即有相似性的雙方,通過觀察對方行為來確認自己的價值。所以當男女雙方實力懸殊(塞巴的樂隊事業蒸蒸日上),感情的合法性便喪失,分手是必然。

有理由相信,無論是《愛樂之城》還是《了不起的蓋茨比》男女主角都很愛對方,或者裝作很會愛,然而更愛自己。「湯姆和黛西,他們是粗心大意的人——他們砸碎了東西,毀滅了人,然後就退縮到自己的金錢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麼使他們留在一起的東西之中,讓別人去收拾他們的爛攤子……」(《了不起的蓋茨比》)不可否認,這是一種時代風尚,逃避雖然可恥但是有用。

這個最狂野的時代,這個在混亂戰局中度過青春期的時代,便將我們這一代人粗暴地用肩膀推開,踩著舞步來到了聚光燈下。(《爵士時代的回聲》)

天知道,下一個時代人類追求的目標又將是什麼,也沒人真的知道我們到底要什麼。

關於「美國夢」的小說

斯科特·菲茨傑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了不起的蓋茨比》

在這個充滿魅力,以及富豪編製的假像、愛與謊言的世界中,蓋茨比背負時代的落幕。

《夜色溫柔》

主人公曾是這個浪漫時代的縮影,最終卻淪為一個顧影自憐的失敗者。小說見證了菲茨傑拉德虛度了大半生的「爵士樂時代」的幻滅。

西奧多·德萊塞(TheodoreDreiser,1871—1945)

《嘉莉妹妹》

「向前,向前,人性這麼說。……要等到在追逐中腳步乏得再也走不動,希望已經絕滅,才產生心痛和渴望……」

慾望三部曲:《金融家》《巨人》《禁慾者》(又譯《斯多葛》)

三十年時間完成這一部長篇,壟斷資本家如何從一個初出茅廬的青年暴發成為擁有上千萬財富的鐵路、金融資本家的過程。

傑克·倫敦(原名John Griffith London,1876年-1916年)

《馬丁·伊登》

水手馬丁愛上上流社會的小姐羅絲,在愛情的鼓勵下努力寫作,最後成為知名作家,登上上流社會的頂峰之後忽然發現一切都是空虛。具有自傳性的作品。

約翰·斯坦貝克(John Steinbeck 1902—1968)

《人鼠之間》

喬治從小和他一起長大,是他唯一的朋友。喬治帶著萊尼到處打零工餬口。萊尼智力低下、天真善良,可常常闖下大禍。萊尼每次闖禍,喬治就必須帶著他逃亡,永無休止地流浪。

喬治和萊尼有一個卑微的夢,希望有一天可以存夠錢買一小塊地。他們可以在屬於自己的小天地裡種種菜,養雞養豬,養萊尼最心愛的兔子。他們可以不必再流浪。

他們又流浪到一座農場。這一次,永無休止的流浪終於到了盡頭,夢想也到了盡頭。喬治終於幫萊尼找到一個地方。在那裡,萊尼永遠不會再闖禍,永遠不會再受傷害,永遠不需要再逃亡……

砍掉了電影愛情,作為補償推薦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羅蘭·巴特的《戀人絮語》

愛情里可以有婊子,也可以有離開和遺憾,只是這樣寫更牛逼:

某風流名士迷上了一個妓女。 而她卻對他說:「只要你在我的花園裡坐在我窗下等我一百個通宵,我便屬於你了。」 到了第九十九個夜晚,那位雅客站了起來,挾著凳子走開了。

乍一讀不理解風流名士為什麼要在即將成功之時放棄。

很簡單,堅持99個夜晚是為了證明愛意,離開是為了證明這份感情在名士心中的地位很高:如果你愛我,不必等到第100個夜晚。

不忠也可以出現在愛情里:

忍受分離的辦法便是忘卻。我時常有所不專,這是我賴以生存的條件,要是我不能忘卻的話,那簡直要我的命。

不忠源於對愛過份投入,近乎自我毀滅,為圖自保時最卑微的出路。在我深愛你時做出不忠之事,幾乎要殺了我,但對你的狂熱更加要了我的命。移情別戀是愛的最低級。

現代人的愛情不是一定要跨世紀或者你死我活。至少應該,有摧枯拉朽的力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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