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義
我才發現茱莉雅·羅伯茨是梅西的粉絲。專程從洛杉磯飛來,九十分鐘之後旋即離開。
有一個詞叫本色出演,放在她身上也合適。
電影《美食、祈禱和戀愛》裡,她失戀了,像中毒般昏昏沉沉。企圖通過旅遊,來找尋人生方向。
只見她從不斷地出發,從義大利到印度到巴厘島……世界是她的領地。
當時的確被電影中所呈現的異國風景所陶醉,但終缺少了一種臨場感。再美的地圖,再詳盡的景點介紹,不及站在旅途的一瞬。
我對旅行,有一種偏執。每到一個地方,彷彿受到命令一般,一定要寫遊記,它是一種「我來了,我看見了」的證據。
在泰國,醒來即聽到一陣誦經聲,清晨的街道上,披著紅色袈裟的僧侶緩緩行進。他們虔誠的樣子,是千佛之國的一道風景。
在同里,全是「小橋、流水、人家」,我在退思園,看到了一種古意。
在韶山,被萬人瞻仰毛主席的場面震撼到。於是也不奇怪弗里達·卡羅在藍屋懸掛毛主席的畫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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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過的地方不多,於是總想著什麼時候去外面走走,一種週期性發作的念頭。
我很喜歡紀德的一篇小說《浪子回頭》。主人公有兩個兒子,大兒子遵循規矩,繼承家族產業,二兒子則拿著財產浪跡天涯。
最後因為「正午的毒太陽,半夜的寒風,沙漠上不定的沙子,刺得雙腳流血的荊棘」而回來。
回家看起來是對離家的否定,一度被人當成是示弱了,失敗了。
他自己也有過遲疑。然而有人告訴他:「當你走進院子時,我看見你滿身罩滿了光彩。」
這當然是一個寓言故事。
我想,光,是因為在別處積累的點滴經歷。
在異國他鄉,每一分,每一秒,新奇的事物像雪片般紛飛,讓人應接不暇。
那裡的建築,那裡的時差,那裡的氣候……催促著你全身心的融入。有時候,因為未知而造成的些許困擾,也是旅途的一部份。當你回來時,你已經是另一個自己。
陳綺貞唱,離開就是旅行的意義。
再簡潔不過了。沒有人能夠回來告訴我們前面的路,我們只好自己啟程去外面。用行動,用雙腳踏入幻想已久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