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
人應該要有這樣一種時刻——在這個特殊的時刻,因為某個微不足道的媒介而被激發出「不得不做某事」的衝動來。或者,有這樣一種媒介——在這個媒介裡邊,能體驗到最原始的一種新奇之感。
所以,那些不管存於何種場合,能夠突然做出微笑的表情來的莫名其妙的傢伙們,是擁抱了人間的致福的。
這種毫無預備的微笑,在觀看《伴我同行》時冷不丁出現了許多次,比我上課發獃時猝然一笑的次數還要多。並且,在看完這部老電影后,我立刻和大半年沒聯繫的鐵哥們兒發了幾條簡訊,其實我沒什麼事情好說,也沒什麼忙要找他幫,甚至我們都不再長時間需要對方的話語,然而我就是需要發點什麼給他,一個對天氣的調侃,僅此而已。
「雖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見,我知道我會永遠懷念他。我後來再也沒交到像十二歲時那幫人一樣好的朋友, 也許每個人都是如此吧? 」
看到這句話時我突然想到,萬一12歲時都沒有交到朋友,又如何呢?
不如意者十八九,可人言者只二三,不如意者十八九,可人言者無二三。前者多少值得欣慰,後者的的確確是悲慼啊。
所以,缺少了必要的友誼的少部份人,看這部電影會嫌它脆弱,刻意,嬌柔,天真。還好它還帶給了我十足的感動,讓我覺得這幾十年也是沒有白過的。
說說電影。
連在我這名門外漢的眼裡來看,都能覺察到,這部電影拍攝得毫無技巧可言嘛!何止是技巧,它的劇本,場景,燈光之類,都樸素得像是鄉村愛情似的!配樂還算爭了口氣,流傳下了一首《stand by me》(列儂早就唱爛了吧)。那這90分鐘的原始叢林小劇場,是如何拼到如此高的口碑的呢?
一言以蔽之:真實。再加一要素:瑞凡鳳凰城。
它似乎就像是《哈克貝利芬歷險記》裡邊的美國。年輕人在小鎮邊界,找到一顆大樹,造一間小樹屋,播放著迷幻搖滾樂,抽著從家裡偷出來的香菸,做著買一進十的賭神夢。看的書是《花花公子》,聊的天是惡俗的問候家人的語句,在12歲的年紀,這些事物豈不是酷斃了?哦,中國小孩大概還得加上一項:決戰黑網咖。嗨,觀影人的年紀也確實大了些,看這些小屁孩搞的這些破事兒,既覺得搞笑又覺得幼稚,和自己那時一模一樣嘛!這麼著就馬上被帶進了感情進去。
往下,只要不奇奇怪怪的搞些節奏脫節的突發事件,玩弄觀眾的這股感情,規規矩矩的讓它自然而然的發展,到最後肯定是較為規矩的佳片。
那《伴我同行》是如何繼續抓住觀眾的感情,又不故弄玄虛的呢?
這劇本到底是用過「故事之王「史蒂芬金的小說改變的啊,情節推進得有條不紊。
節奏就是—製造小的故事裂縫,然後展現人物弧光,再由最後一幕完成填補裂縫,昇華人物的任務。自然,這都是最基本的理念,但現在的電影連這一點都做不好呢!
玩槍—被大佬圍堵—未帶食物—閃火車。這是第一組大矛盾。接下來,在休息地被抓—問候父親結果大吵一架—過橋—營火漫談。這段時間裡加入了更多的談心的話語。12歲的年紀,是剛剛懂了點什麼,又還未脫離自我中心主義的陣痛期,表現出來的特徵就是情緒的失控和善變,而就是在這失控—調整」的過程中,少年們會看到一些永恆不變的信條似的東西。
拍營火漫談的那一場戲時,男主人公記錄到,「大家都談得些有的沒得」,但即使是最玩世不恭的傢伙,也會說出一句:「我珍視此刻。」以後的年紀,對於男生來說,這樣深情的話語,怕是說不出了。
落入池塘遭遇水蛭之災的那一幕,我倒不太喜歡——是,有點,太,噁心了。而且也不知道是在暗示著什麼,這一事件除了給柔弱的男主的心中埋下了堅強的意志,除了噁心,就真的沒什麼了。
更何況,濕透了的衣服在下一個鏡頭中就立即恍恍惚惚剛果共和國了。
最真實的還是4位小傢伙人生第一次看到死屍時的反應。千萬言語,無從說起,只有嘖嘖之聲。
男人只會在一瞬間成長起來,直面死亡的那一刻既是其中之一。
之後遇到混混幫倒不必說什麼了,之前的每一場戲都物盡其用了吧。混混幫那一群人倒是為主人一行做人滑稽的對比。
然後呢,隨著主人公的敘述,現實的殘酷把回憶的美好給撕破了。這就是真實的友誼,友誼這東西最大的效用還是用來懷念。
此處的背景音樂,應該是pink floyd的整張《wish you were here》,絕配。
瑞凡鳳凰城,後人記住他的名字還不就是因為本片中集所有光環於一體的克里斯嗎。
突然想到,我第一次玩樸克,是在體育館裡,桌球檯下邊,和另外幾個老夥計蜷縮著打的。有一些突如其來的回憶,引得我感嘆:人的一生還是值得過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