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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美國製造--O.J.: Made in America

辛普森:美国制造/O.J.:美国制造/O·J·辛普森:美国制造

8.9 / 18,806人    467分鐘 (5 parts)

導演: Ezra Edelman
演員: Bea Arthur Marcia Clark A.C. Cowlings David Gascon Robin Greer 彼得海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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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

2017-05-16 18:38:03

辛普森:故事成事故


辛普森,一個從貧民窟成長起來的黑人,憑藉驚人的運動天賦,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橄欖球運動員之一,卻在人生風光無二之時,成為一起兩人謀殺案的重大嫌疑犯。幾乎所有人都認定兇手是他,所有證據也都對辛普森不利,然而在重金打造的辯護律師團幫助下,在黑人身份的庇佑下,辛普森得以逃脫。不過,逃過了法網,辛普森終究沒能掙脫出自己為自己編織的塵網。由於需支付巨額律師費和民事訴訟賠償費,再加上長期聲色犬馬的生活,辛普森最終搬出曾居住的豪華住宅,回到了黑人聚居區,並當起了小混混頭目。他畢生努力,想要逃離這種命運,卻還是又回到原點。最終,辛普森逃過了謀殺案,卻以搶劫案被判33年刑期。
        故事成事故,無論從個人命運還是法律審判角度來說,這個案件夾雜了太多紛繁複雜的因素在其中。

個人:天堂跌至低地
        一個身處父母離異、從小參加街頭幫派,甚至一度接受教改的黑人,擁有的為數不多的改變命運的機會,大概就是憑藉其身體運動能力嶄露頭角了。辛普森便是如此。自高中參加學校橄欖球隊,辛普森就靠老天賞賜的驚人跑步速度,搭上了人生的快車道。他先是進入了南加州大學橄欖球校隊,帶領球隊一舉奪冠,之後,他進入職業聯賽,經歷短暫低迷期之後,他一躍成為球隊靈魂人物,在聯賽中成為最為耀眼的新星。因為名字簡稱為O.J,他被球迷親切地稱為「Juice」,意味橙汁,又為電流——他就如一股電流,存在在球隊中,球只要在他手中,就能暢通無阻。至今,辛普森依舊保持著他在聯賽中創造的記錄——他仍然是唯一的一個在14場比賽的賽季中持球衝刺超過的2000碼的橄欖球運動員,他也是唯一個在其職業生涯的6場不同的比賽中持球衝刺超過200碼的運動員。
      運動場上,他一時無二。在鏡頭採訪面前,他也展現出了驚人的魅力。笑容是他的招牌,無論何時何地,他都體面、幽默、得體和自信。作為一個黑人運動員,他讓人們忘記了他的膚色。運動場上他是電流,在名利場娛樂圈,他也如魚得水。他能見什麼樣的人,就說什麼樣的話,用超高的情商使接觸他的每個人,都為之著迷。
       他的人際交往能力,幫他在運動場外,打開了一片天地。無論是娛樂圈、商界還是政治界,他都有良好往來。周旋於其中,他將自己的名氣轉換為無可估量的貨幣。他拍廣告,開發地產,做體育節目主持人,退役後,他進軍影視界,演喜劇電影……
        如果說辛普森在運動場嶄露頭角是老天賞賜,依靠其運動天賦,之後的風光跨界則是他苦心孤詣運營的結果。他終於在洛杉磯最著名的富豪區Brentwood購置房產,命名為白金漢宮,由於酷愛美國國旗,在他的庭院裡,每天會升起國旗。在他的小王國里,來往的人非富即貴,每天有各種盛筵、聚會。
      一片利好之中卻也埋下了跌落的伏線。高中時期,辛普森好友回憶曾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天,他們幾個好朋友在廁所擲骰子賭博,這時另一個老師走過來,把他們抓了現行,並送至校長室。到了校長室後,老師說明情況之後即踱步走出,而辛普森隨之說:「校長,我是協助老師把他們送來的。」說罷,他尾隨老師而出。與在校長室與同伴劃清界限如出一轍,成名之後,辛普森也與黑人劃清界限。他認為,自己並無任何義務為黑人群體代言。他接受採訪時解釋說:「他希望人們記住他是O.J,而不是被附加上其他任何標籤。」因此,在黑人運動如火如荼開展,黑人權利正遭受無情而殘酷侵犯的時代背景之下,他從未在任何公開場合為自己所處的黑人群體說過一句話。
       凡此種種,無不顯示出辛普森的聰明精緻。他懂得包裝自己,投權力階層所好,而與該劃清界限者涇渭分明。為獲取並維護自身利益,他甚至願意忘記自己,忘記自己曾經所處的群體。弔詭的是,犯事落難之後,他毫不猶豫地重拾黑人身份,以獲取庇佑。
        他擅長識別風向,也不置可否地無視一些場合的規則。躋身富豪名流之後,辛普森進入各種權貴俱樂部,學打高爾夫球。但是,他在高爾夫球場上並未有任何天賦,相反經常捉襟見肘。不過,據與他同游的人說,他會在褲袋中另備一球,需要時將其放至任何他希望球出現的地方。本來,對於封閉的私人俱樂部而言,誠實至關重要。球技不好,最多說明你不諳上流社會的遊戲方式,而不誠實則可能面臨的是上流社會對你的一票否決。但大家對電流先生的作弊卻較為包容,將其視為某種調皮、淘氣的行為。而為了防止辛普森作弊,俱樂部只得聘請球童來監督他。
       或許是在社交世界裡,他見風說話,百般鑽營,耗心費神,讓所有人滿意,在私人世界裡,他則不再表演,展露本性。與前妻離婚後,辛普森和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結婚。對於辛普森而言,他愛妮可,這種愛里有感情的成份,更大程度上卻更像是一種對自己戰利品的佔有慾。所以,他要求妮可絕對服從忠誠於自己,而自己卻並不對妻子負有任何忠誠的責任,因此,他的私生活呈現出毫不遮掩的混亂不堪。他在妮可懷孕期間公然出軌。因為新年旅行時,妮可讓小孩與同性戀者談話,辛普森便對其大打出手。那個對外人笑口常開的電流先生,對妮可是十足的暴君。最終,妮可不堪忍受,終於結束這種痛苦。然而,離開舊生活的決絕與勇氣,卻最終給她帶來殺身之禍。

 法庭:情緒與證據的博弈
        作為這起謀殺案的唯一嫌疑人,辛普森不可避免地被送上了被告席。他有錢,用自己的財富打造了一個辯護夢之隊,其中有最強的刑事辯護律師,有法庭新秀,有超強情緒感染力的黑人律師,據說,他一日就要支付6萬美金的律師費。
        對簿公堂之初,檢方認為,這是幾乎不用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贏的案子,因為證據確鑿。案發後,警察發現,辛普森的白色野馬車門以及住宅庭院中血跡斑斑;院中小路上遺棄著一隻帶血的手套,與案發現場的那一隻正好一對;辛普森的手神奇地受傷,而且他也沒有證明案發時不在場證據……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辛普森,檢方和警方一致認為,這是不可能被翻盤的。然而,對簿公堂之時,意外卻一個一個發生了。
        辛普森方先是向警方證人——發現一系列證據的警察福爾曼——下手。 福爾曼是一個白人警察,辯方順藤摸瓜,開始找尋福爾曼對黑人的不公事蹟。不出所料,果然有所收穫。福爾曼曾經有過極為惡劣的種族歧視言論。或許,這在當時社會是「每個白人都會犯的錯」,然而在法庭上,這一切被無限放大。根據一位名叫拜爾(Kathleen Bell)的證人舉報,在1985到1986年期間福爾曼曾揚言,如果他在街上發現一個黑人男性和一位白人女性同在一車,他就拉響警笛,勒令停車。假如沒有勒令停車的理由,他也會憑空捏造。他甚至狂言:希望看到所有「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燒死或用炸彈炸死。還有一位證人舉報,福爾曼崇拜希特勒,他收藏了大量的納粹德國黨衛軍的軍功章。
       然而,在證人席上,福爾曼一開始就陷入了辯方為他設置的、一張等他跳入的大坑。辯方在問詢時,特意詢問,是否使用過「黑鬼」這樣的侮辱性詞彙,福爾曼本人堅決否認。而後呈現的一系列證據,卻像是一記記響亮的耳光,大大降低了福爾曼作為檢方證人的可靠性。在辯方步步緊逼下,最後福爾曼不得不使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特權——嫌犯沉默權(證人可拒絕回答對自己不利的問題)。攻破了福爾曼,也就意味著將福爾曼在現場發現的一系列證據——庭院血跡、血手套等失效。而弔詭之處在於,辛普森案後,福爾曼被警方解僱,身敗名裂,妻離子散,還遭到洛杉磯地區檢察官起訴,被判偽證罪,入獄服刑三年。有殺人嫌疑的辛普森卻被無罪釋放,回到了原來的生活。
        除了針對福爾曼,對於檢方提出的各項證據,辯方均採取了一一攻破的策略。從攻守之中不難看出,檢方有一種勢在必得的自信,對於法庭上的情況並未有及時而準確的判斷,而辯方則幾乎對檢方策略有面面俱到的防衛,檢方每提出一點,均被辯方直接或間接地反駁。譬如,檢方提出現場的血跡化驗和DNA檢驗結果時,辯方以血跡受到污染、不當處理甚至暗示有人故意栽贓為由來辯駁。檢方又在毫無準備和預期情況下,提出現場試驗血手套時,檢方所有人一言不發,讓辛普森先帶上了為預防污損而準備的超薄型橡膠手套,然後試圖戴上血手套。可是,眾目睽睽之下,辛普森折騰了很久卻很難將手套戴上。辯方立刻指出這隻手套太小,根本不可能屬於辛普森……
        諸如此類,來來回回的拉鋸戰,最終目的是為爭取陪審員的相應投票。不過,本案的陪審團構成也頗值一談。陪審團構成在任何案件中都是控辯雙方的必爭之地,在這一案件中,膚色、性別等議題具有巨大撕裂性,陪審團上的角逐就更顯重要。辛普森方希望挑選少數民族、男性、文化程度低、喜愛橄欖球、崇拜明星且比較感情用事的陪審員;而公訴人方面則希望儘量挑選白人、女性、最好曾有家庭暴力不愉快經歷、對有錢人缺乏好感的陪審員。經過曠日持久的討論,陪審團的12人確定,其中8 名黑人,2 名中南美裔人,1 名印第安人,純粹的白人只有1 人,而且是年僅22 歲的年輕女性。12 人中,8 人為女性,4 人為男性,文化層次、職業大多為未受過高等教育的普通職員和工人。這一陪審團的構成,顯然比較符合辯方的理想,很多人甚至覺得, 在陪審團就座的那天,辛普森就已經贏得了官司。
        最終,在辯方種族牌、情感牌和以守為攻的應對策略下,辛普森被判無罪。結案陳詞時,黑人律師柯克倫以一曲情緒激昂、煽動性極強的演講結束辯護,今天,站在理性立場看這段演講,無疑可以聽出缺乏理性與邏輯,然而,在法庭上卻是極具感染力。年輕的黑人女性陪審員在意識到自己的無罪投票,會給另外兩個完全無辜的白人家庭造成巨大創傷之時,還是堅持了自己的選擇。而年齡較大的黑人女性陪審員在多年之後,接受採訪,依然稱自己會堅持無罪投票,因為這是一次為自己民族發聲的機會。
        總而言之,在巨大的輿論喧囂與種族爭鋒之中,轟轟烈烈的世紀大審判終於結束。辛普森在付出千萬之高的訴訟費之後,被無罪釋放。然而,接下來的民事審判之中,他被判給予兩個受害者家庭3300多萬賠償費。這兩筆巨額開銷,以及案件中黑白種族的截然對立,使辛普森再也無法回到從前與白人富貴朋友稱兄道弟的生活。很快,他降下了白金漢宮的美國國旗,搬離了Brentwood,重回黑人聚居區。如果說,從前的辛普森為形象等緣故,會刻意打造積極向上的性格,而人生走到這般田地,他幾乎完全放棄了對自我的管理。他私生活極其混亂,為了賺錢,他無所不為地以各種方式消費自己的名聲。他依然迷戀從前的美名,所以當他知道有人在高價出售自己從前的獎盃、物品時,他集合了一幫黑人混混,攜帶槍枝去「要」回自己的東西。從前,背負最大嫌疑卻無罪釋放,今天,一起類似鬧劇的爭奪能詮釋為持槍搶劫,法律的裁量度有度也自由。最終,辛普森多罪並罰被判33年有期徒刑。33年,似乎是法庭對當年3300多萬賠償的刻意回應。他逃過了第一次審判,卻沒能逃過第二次。
       「我真的不知道我怎麼到這個地步的……請記住我曾經叫Juice,請記住我美好的一面。」這是辛普森在服刑期間接受採訪時所說。今天,人們依舊記得他曾經叫Juice,不過,不可避免地,人們也記得,他是一個沒有被送至監獄的殺人犯,而更多的,許多人已經不知Juice是誰,辛普森又為誰。人生一再逆轉,審判結果也一再逆轉,身處其中,辛普森以為,人生是一場毫無預兆、莫名其妙、翻雲覆雨的改弦更張。最初,他的人生是傳奇的故事,最後,卻變成同樣傳奇的事故。今天,局外人如我們,也如辛普森一樣不得其解,卻也在過往歲月的蛛絲馬跡之中,瞥見了一絲一毫的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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