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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我走--Never Let Me Go

别让我走/爱别让我走(港)/不离不弃

7.1 / 153,374人    103分鐘

導演: 馬克羅曼諾
編劇: Alex Garland
演員: 凱莉墨里根 安德魯加菲 綺拉奈特莉 Izzy Meikle Small 查理羅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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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湛舸

2011-06-07 03:38:11

石黑一雄的有無之辨


石黑一雄的有無之辨

《別讓我走》(Never Let Me Go)是去年秋天的電影,石黑一雄原著,馬克•羅曼尼克(Mark Romanek)導演,我卻直到不久前才看到,那還是在長途飛行途中,前排座椅背面的小電視上。因為在手提電腦里存了要給某期刊評審的稿件,而文章的主題恰好是小說《別讓我走》,於是就帶上耳機,把電影看完,然後又讀了一遍別人的評論,忽然覺得自己也有話說,就開始寫這篇短文。
電影版《別讓我走》頗為賞心悅目:人物青春,服飾淡雅,面畫考究;故事卻頗為慘澹,這自然源自石黑一雄的原著。通常的科幻故事都有明確的「危機-解決」主線,過程也大多緊張刺激,《別讓我走》雖然有著複製人主題,卻更像是一部披著科幻外衣的文藝片,畢竟,少男少女的三角戀愛時刻發生在我們平凡而瑣碎的生活中,由成長到死亡的時光流逝更是誰都不能逃脫。然而,與一般意義上的成長和愛情故事不同,《別讓我走》的少男少女其實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人類,他們為複製技術所創造,自出生起就被精心豢養,生活在看似世外桃源的寄宿學校里,卻註定要捐獻出健康的器官,直到生命凋零。他們曾經渾然不知主宰自己命運的「上帝」正是那些想要征服自然、掌控命運的人類,即使被告知複製的身份和器官捐獻的使命,他們仍然誤以為自己就是人類成員,仍然義無反顧地去愛,去貪戀生命,去承受「愛別離、求不得」的痛苦。如此看來,我們這些人類,倒是可以被理解成「上帝」玩弄於掌心的複製。
《別讓我走》的篇名來自於陪伴著故事中複製少女成長的流行歌曲。一邊哼唱著「別讓我走」,一邊目睹朋友愛人漸漸地失去器官乃至生命,而自己也終將發揮著「治病救人」的功用直到無用,複製人究竟在向誰呼告哀求「別讓我走」?與此直接相關的正是我讀到的那篇評論所提出的問題:當人類僭越上帝,執掌了創造和毀滅生命的權柄,上帝又能有什麼用?
小說/電影中有這樣一處情節:複製少女露絲在朋友們的陪伴下去小鎮上尋找自己的「原本」,卻發現在旅行社工作的陌生女郎只不過與自己容貌略有相似而已;露絲大失所望,對朋友們哭著說:「我們本來就是照著渣滓做的,所以才能被輕易拋棄,這個世界從來都沒有我們的位置。」當複製孩子們在寄宿學校里得知自己的宿命時,他們並不理解其中的含義,真正的「覺醒」發生在那次遠足。懷著「我是誰」這樣的問題,複製孩子們怯生生地闖入了世界,他們趴在窗前好奇而羨慕地張望旅行社裡工作的人類,卻最終意識到這個美好的人類世界並不屬於他們。這樣的場景並不陌生,早在瑪麗•雪萊的《弗蘭肯斯坦》里,就曾出現過怪物透過玻璃窗窺探普通人家的情節。無論《別讓我走》中的孩子們如何地青春逼人、美麗精緻,他們卻不過是骯髒醜陋的弗蘭肯斯坦的升級版本,是源自渣滓、歸於廢物的「醫療用品」。正因為如此,曾經視察寄宿學校的慈善家貴太太才會在見到複製孩子們時流露出「見到可怕蜘蛛卻又不敢有所表露」的僵硬表情。電影中,演員生動地表演出了這種剎那間的尷尬相,然而,電影卻終究失掉了小說里隱藏在比喻中的「怪物」意象。電影的唯美影像很好地表現了複製孩子的純真美麗,也因此而更富有「把美好的東西毀滅掉」的悲劇意味;然而,《別讓我走》的小說文本卻通過比喻和互文在美好形象的核心藏著弗蘭肯斯坦的陰影,這是電影所未能成功再現的。
與原著小說相比,電影的視覺圖像雖然有所失,卻也不能說完全無所得。例子之一就是複製少年湯米的畫作。小說中,湯米從小就喜歡畫畫,用筆在白紙上創造出並不存在的生物是他的僭越遊戲。無論文字的描繪如何生動形象,在電影螢幕上親眼看到湯米畫作的衝擊力是不可替代的,正是在這種衝擊的提醒下,我意識到:所謂的「創造」,在人類科技和上帝的競爭之外,還有一層含義,那就是藝術。我所讀到的評論文章深入探討了何為「創造」,即,當人類通過複製技術實現了原本為上帝所獨有的創造能力時,我們該如何理解上帝的創世以及創世的上帝。十六、七世紀的歐洲,當人類步入早期現代社會時,世界被視為精密儀器,每個零件都各司其職,而上帝則有幸被比擬成鐘錶匠,其設計無懈可擊,哪怕世間的缺陷和災難都最終有其長遠的功用。現代理性的疆域雖然時常受到各種質疑和衝擊,但科技層面的躍進(以複製為代表)是碾碎螳臂的車輪,更勿論現代社會越來越完善的種種控制機制(寄宿學校甚至學校外的世界何嘗不是反烏托邦小說里極權社會的縮影)。這種情況下,難道我們不該回頭去反思一下那個創世只是為了讓事物各逞其用、各盡其職的「上帝」?坦白並悲觀地說,身為普通人的我們不可能做到為了渣滓的卑微、低賤和無用而去愛,而這種愛,才是上帝存在的意義。
與這種愛相呼應的,正是湯米的藝術。遺憾的是,我審讀的那篇小說評論忽略了這一重要主題;而電影雖然讓觀眾實實在在看到了湯米的「創造」,卻也仍然缺乏這方面的深入挖掘。《別讓我走》中,寄宿學校曾經鼓勵複製孩子畫畫、做手工,其背後的目的卻是為了向人類社會證明複製也有靈魂。用看蜘蛛的眼光打量複製孩子的貴太太收藏並展覽他們的作品,以此推動「維護複製權益」的崇高事業。該項事業毫無懸念地失敗了,一來要歸咎於人們不願意放棄複製為他們帶來的健康長壽;二來,更是因為慈善也好、維權也罷、更還有所謂「映射靈魂」的藝術,其實都不過是某些人尋求自我滿足的渠道。與複製技術的實用相比,藝術終究無用。更有甚者,就連「藝術無目的且無功用」的說法都是現代社會的產物,是現代社會運作所必須的意識形態。
無法理解這一切的湯米只管埋頭畫畫,他是自己畫作的上帝,他愛這個誕生於想像的世界,甚至幻想這個世界能夠證明他的靈魂,能夠為他贏得區區幾年的多餘生命,在這求來的額外時間裡,他能夠與心愛的女孩平靜地生活,並最終滿足地死去。然而,當他帶著自己的畫,和愛人一同去見複製權益維護者時,卻被告知「用藝術證明愛情,用愛情贏得生命」只是幻想。回程路上,湯米跪在車燈前,摧心裂肺地哭嚎,為身為廢物的自己,也為那些毫無用處的畫,但更深的痛苦卻源自對這些渣滓割捨不下的愛----這是故事中的第二次「覺醒」。人們可以隨意割取複製的器官,取消他們的生命,卻無法閹割他們的對彼此、對世界的依戀,因為,擁有、利用並最終拋棄一切的人類,唯獨把這個東西留給了那個被命名為「上帝」的終極廢物。
電影結尾,露絲死了,湯米也死了,他們的朋友凱西在暮色中眺望,期待自己的死。這時,我多麼期待導演能夠再給湯米的畫作一個鏡頭。花敗了,人不在了,那些蘊懷著山川草木珍禽異獸的白紙,它們又都去了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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