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鬼店--The Shining

闪灵/鬼店(台)/幻觉

8.4 / 1,107,995人    146分鐘

導演: 史丹利庫伯力克
原著: 史蒂芬金
編劇: 史丹利庫伯力克
演員: 傑克尼柯遜 雪莉杜瓦 丹尼洛依德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艾利紛特。

2012-02-23 23:19:54

一點想法——《閃靈》簡析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在網上搜索了一些有關《閃靈》的影評後覺得沒有對得上號的,自己來總結兩句。
從其他影評上看來的一些:
1. TONY是DANNY的閃靈,而閃靈可以用來預見未來會發生的一些事件而且可以和「其他地方」的人交流。這一點是從黑人廚師長處得知,廚師長也有閃靈的能力。
2. 一切都是TONY乾的。TONY引導JACK發瘋,它讓DANNY看到一些恐怖血腥的畫面、掐傷DANNY、引導JACK去237號房間見到女人的鬼魂。。。
3. 門板上的MURDER揭示出了TONY是真兇。TONY在門板上寫下了RED(反寫)R(反寫)UM。U正反都一樣,R有一個反寫,剩下的M和E,指出的真兇是ME。
………………其他的有它一定的道理,部份沒有確切的表現,但是個人觀影可以依據一些個人的聯想,電影中沒有具體的證據肯定也沒有證據否定。

我之所以不讚同的原因:
1. 關於TONY是DANNY的閃靈。
閃靈是一種特殊的超能力,這一點黑人廚師長講的非常清楚,他可以和他的外婆無聲的交流一整天,可以預見一些尚未發生的東西。而TONY是JACK在三年前醉酒扭傷了DANNY後,DANNY心靈受到傷害所幻化出的第二重人格,TONY和閃靈沒有任何關係,這一點黑人身上也證明了——他向DANNY說明了這種能力後問他TONY是誰,顯然,不是每個擁有閃靈的人都有雙重人格。
2. 關於TONY是始作俑者的陰謀論。3.門板的MURDER
這個說法最搞笑,JACK前去面試的時候,WENDY問DANNY想不想去,DANNY說不想,因為TONY不想去,TONY為什麼不想去,DANNY不想談這個事。第二、在門板上寫字的時候,拿著刀一直念著:「RED,RUM」的是TONY的聲音,寫完後站在床邊的是DANNY的聲音,TONY為什麼要告訴WENDY自己是兇手?

我的看法:
1. JACK無疑也有閃靈的能力,最明顯的證據是他預見自己的老婆孩子在迷宮的位置;也預見到DANNY試圖與外界聯繫,找人上來。
2. JACK得了幽閉症;他的病來自與妻子的不理解和寫作的困境。他討厭他的妻子,所以JACK第二次到宴會廳的時候,LIOYD問他要點什麼的時候,JACK說:咬我的狗的毛。
3. TONY一開始並沒有想殺JACK,如果他想的話,按照WENDY所說他至少有三年時間去做掉JACK。JACK在經理的談話影響下,在自己的腦內壓下了一個伏線。在1 MOUTH LATER 後,DANNY還沒有見到兩姐妹的時候,JACK就已經開始神經兮兮的了。比如到處打球,站在窗戶前面看WENDY和DANNY玩然後陰笑。後來DANNY看見了兩姐妹跟他講話:和我們玩,永遠永遠什麼的。然後去找JACK的時候,JACK也說了永遠永遠這樣的話,於是DANNY聯想到了兩姐妹被砍翻的樣子,才懷疑JACK會不會傷害他和媽媽。
4. 門板上的字。RED(反寫)R(反寫)UM。這個做法可將字母分三組,RE是正的,DR是反的,UM正反寫都是一樣的。在鏡子裡,這個單詞則變成了,MURDE(反寫)R(反寫),同樣分三組,RD是正的,ER是反的,MU正反一樣。看第一目類:RE表重複一遍,是英語單詞的前綴、DR表醫生博士的縮寫(網上有評論認為這是DANNY的小名的象徵,但是DANNY的小名叫多克,和DOCTOR的發音還是有區別的。雷同不代表一定),UM是形聲詞沒有意義。第二目類:MU???ER是表人的後綴,RD是路的縮寫。根本沒有任何一組並起來是有意義的,所以,拆字沒有意義,它的出現,其意義只在RED RUM反過來看是MURDER,這其中有兩個字母反寫只是因為這期間,DANNY和自己的第二重人格TONY的爭鬥已經到了一個高峰,這是兩個不同的人—— 一個正面世界,一個鏡面世界共同寫下的單詞。
5. 唯有真實的資訊是閃靈說的,其他的東西是房子帶給他們的幻覺。房子有問題,DANNY問過DICK:怕不怕遙望旅館?DICK說這裡給他的感覺不同,他不怕,DANNY說:你怕237房間。旅館是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墓地上的。這件旅館有他的致幻能力,但是它也只能帶來幻覺。WENDY沒有閃靈,因此她什麼都不能預見,她只能看到房子想給她看的幻覺。而JACK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閃靈能力,他徹底搞混了幻覺與閃靈。DANNY的表演最複雜,他要演出雙重人格間的對話,要看到房子給他看的幻覺,要看到自己閃靈出現的預告資訊。

我的疑問:
1. 廚師長DICK說不要接近237號房,「你沒必要接近237號房。」,如果我沒記錯的話,JACK來應聘的時候經理說70年的殺人事件屍體是堆在儲藏室,而JACK在儲藏室關了一晚什麼也沒見著。如果說儲藏室只是放屍體的地方,而殺人是在237號房,那就很奇怪了,經理告訴JACK,職員有自己住的地方,而很明顯237房是一間客房,70年的GRADY是在一間客房殺了自己的家人?點解?
2. 照片,結尾JACK在照片上沒有任何解釋,或者那是他的爺爺?聯想到JACK可以叫出酒保LIOYD這種從來不認識的人的名字。究竟是因為那都是JACK自己幻想的所以認識LIOYD,還是因為照片中的就是JACK,JACK是不會老的吸血鬼?這一點沒有任何提示。
3. 結局時,JACK很快就可以殺掉自己的妻子,然而他放棄了,他決定先殺DICK,這種捨近求遠的做法很奇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