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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墳場--Pet Sematary

宠物公墓/寵物公墓/宠物公墓

6.5 / 115,192人    103分鐘

導演: Mary Lambert
編劇: 史蒂芬金 史蒂芬金
演員: 戴爾米基夫 Fred Gwynne 丹妮絲克羅斯比 Brad Greenqu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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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夏

2013-10-07 00:53:18

死了比活著更好?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妹妹家曾經養過一隻流浪狗,剛撿回來的時候大概是四五歲的樣子,好像還有病,後來慢慢治好了。我不知道狗的正常壽命有多久,但我印象里它在她家裡似乎是活了近十年左右。最後一次見到它時它已經明顯是條老狗,聽到有客人進門時不會再跳起來跑過去東聞西聞,而只是懶洋洋地抬頭看了一眼。再後來它就不見了,姑媽說它自己知道快要死了,就跑出去給自己找墓地了。
動物似乎都有預知自己死期的天賦,大象的象冢據說從沒有人見過,裡面堆積的象牙不計其數。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寵物也都能在大限將至時跑出去找自己的墓地,不過真要是這樣也不錯,飼主能記得最後一次見到它的樣子卻永遠不用去面對它的屍體,因此也就可以安慰自己說它只是跑丟了而不是死掉了——當然,我指的是那些對死別比較脆弱的飼主。
第一次看[寵物公墓]的小說時並沒有受到很大的衝擊,雖然其實個人認為文字的感染力要遠強於音像。有人說這是史蒂芬金最恐怖的作品,我沒有這種感覺。這本書講了什麼?人類無法忍受死亡的痛苦,希望亡者能夠復生並且不惜去扭轉自然界最基本的法則?
 
寵物公墓的中文譯名叫禁入墳場,100多分鐘的片子,開頭很有感覺。大大小小的墓碑、十字架雜七雜八東倒西歪分散在破舊的墳地裡,上面的碑文看上去明顯出自孩子的手筆。「再見老狗,天堂里見。」「我的貓在這裡沉睡,它再也不尖叫了,它活了五個月零二十天,花了我五十塊錢。」「斯波特,最好的狗,我們愛你。」鏡頭移動時有童音唸出墓碑上的字,背景是很低沉的音樂和很多小孩子含混的祈禱聲,然後祈禱漸漸消失,隨著音樂轉成那種唱詩的呼嘯聲。墓地裡有一些很細節的東西,比如朽壞的鳥籠、絨毛狗玩具(我猜還會有狗咬膠之類的)。書里說,這個墓場是屬於當時鎮上孩子們的,不是所有成年人都知道這裡,但每個小孩都知道,他們每年都給墓場除草。對小孩子來說,寵物的死亡也許是他們第一次接觸這個世界上最無奈的事情,他們不一定能理解,卻不得不接受。
我想,如果扎德沒有帶那一家四口去參觀那個墓地的話,後來的事反倒會變得好一些。我並不讚成過早地讓小孩子了解一些真相——事實上,最好的途徑是讓他們自己去發現這個真相,而不是人為地把它硬塞進他們的腦子裡。我一直不喜歡小孩子,很大一部份原因就是他們有自己獨特的世界,所謂成人無法理解也無法進入的世界。當然我不是說這不好,但因為有這個世界的存在,他們便無法理解和接受某些由成人帶給他們的理念。於是這便造成了一個很讓人OTL的怪圈:成人以「我是為你好」的名義告訴他們一些事實,而他們則以「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我並不需要你為我好」的理由對這些事實嗤之以鼻。直到他們自己也成了成人,也開始以「我是為你好」的名義去對待其他小孩子的時候為止。
所以說對小孩子我沒有什麼耐心,如果和我沒有關係,那麼我便用不著去「為他好」,也就是說我是個不願意承擔責任的人——讓他自己慢慢去明白某些真相吧。
比如死亡。人們,或者說小孩子為什麼要養寵物?也許是因為它能緩解他們的孤單,也許他們覺得它讓他們有一些尊嚴——在成人的世界裡。大多數的小孩子把它們看成自己的朋友而不僅僅是個玩具,那麼他們該如何面對朋友的死亡?一般來說貓狗一類的寵物可以陪伴他們十年,如果算上各種不確定因素的話就不到十年。小孩子要長到多大才可以理解並接受它們的死?如果他們沒有年邁的祖父母一輩人,那麼也許他們這輩子第一次接觸死亡就是朝夕相處的寵物的死。所以說我不讚成在孩子太小時便給他弄一隻寵物——等他長到可以獨自照料它們的時候再養吧,這樣等它們死時,他們也就有了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了。
電影裡的寵物墓地並沒有讓死去的寵物復生的能力。所以小孩子們雖然會難過,但也就只是難過而已。如果他們沒有去寵物墓地,那麼也許小貓的死不會讓艾麗過於悲傷。死亡有時不是那麼可怕的,可怕的是知道會死去,然後眼睜睜地等死的過程。(是所謂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嗎?)
扎德帶路易斯去了寵物墓地的後面,據說那是印地安人的墓場。這是一個好心的老頭,他知道什麼時候可以試一試而不至於被可能帶來的麻煩給困住。然則他的問題出在他高估了他鄰居的控場能力……路易斯屬於那種飲鴆止渴乃至破罐子破摔的性格,回顧一下他所做的一切,從感情上講他每一步都很可以被理解,但從理智上講就每一步都不怎麼樣。他在目睹了小貓死而復生之後問扎德,有沒有人在那裡埋葬過死人?扎德的反應其實很有趣,他大驚之下打翻了啤酒瓶,然後急忙掩飾說沒有,怎麼可能會有人那麼做。
掩飾得很得體——至少可以說,演員的把握非常到位。如果沒有看過原作,那麼完全可以相信他的過激反應是真的被這個從沒有被想過的念頭給嚇到了。掩飾得很得體,但路易斯仍然產生了懷疑。
接下來蓋吉死了。那一幕拍得相當有衝擊感,路易斯衝過去時縱身一躍——如果這是一部超人或者蝙蝠俠電影,那麼他肯定就成功了——抓了個空,孩子晃悠悠地上了公路,而像小山一樣的載重卡車風馳電掣過來。剎車被一腳踩到了底,然後車翻了。這一段看得我很不舒服。
在看影評時,有位大俠留言說,挨著國道住的人多了去了,也沒看出過這樣的事。司機沒有責任,完全是父母的錯,怎麼能讓這麼小的孩子在離公路那麼近的地方走?
說得沒錯,司機確實完全沒有責任,如果要追究責任的話,倒應該問問政府為什麼不在公路邊加上護欄。——問題是,這位仁兄根本沒說到點子上,這片子要講述的不是注意交通安全。
事情已然發生了,悲痛欲絕的路易斯做了個很可怕的決定。扎德察覺到了他的想法,權衡之後把曾經發生過的先例講了出來。亡者復生,搖搖晃晃地走回舊日的家,那個家裡發生了什麼沒有正面描述,只看到一群鄰人驚恐地帶著汽油來燒房子,理由是回來的那個人,是魔鬼。火光衝天中,房子裡有慘叫聲。父親滿身都是鮮血——可以斷定那是他兒子的傑作——還在不停地推著已經變成惡魔的兒子,說「快逃」,而兒子則一次次把父親按到已經燒起來的沙發上,嘴裡尖利地叫喊。
他喊的是:爸爸,我一點都不想活著……
另一個觀眾留的影評是,死去的人會上天堂,能回到人世的靈魂必然是不被接納的、罪惡深重的。
也許事實確實如此,小貓也好,人也好,亡者歸來不過是借屍還魂。外表還是那個外表,內裡已經變了,變成另一個陌生的、可怕的東西了。道理啊,溫情啊,這些對它們都沒有什麼意義。路易斯未必不明白這個道理,畢竟小貓的變化他是看在眼裡的,但他還是在深夜裡掘開了兒子的墓。不過似乎也沒法苛責他的做法。
以天真的臉作出猙獰的表情時,是我最討厭也最害怕的場景之一。他未必就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所以往往會造成最血腥最惡毒的結果。手術刀從嘴上划過的那個片段讓我把耳機給摔到地上去了。= =#
 
然後事態變得不受控制,蕾鞦韆里迢迢從芝加哥趕回來,結果沒見到丈夫就死在披著兒子皮的魔鬼手下。看到這段時其實我蠻憤慨的,路易斯做的事讓人很難以接受,但至少還能被理解。但你既然知道復生的亡者可能有著怎樣的變化,為什麼還要去睡覺?你做的保證是,如果蓋吉變了,我會在蕾秋回來之前讓他繼續沉睡,她們不會知道我曾經做過什麼的。事實是……你丫從墳地回來之後鞋也沒脫就奔到床上睡著了,連他拿走了你的手術刀都不知道。
不過……算了,生理的疲憊有多大的殺傷力我也是知道的,每天早上我都發誓要6點半起床,但總是把鬧鐘按下去之後就又把眼睛閉上了…………好吧,這點我也可以理解你。
我說他破罐子破摔,是他在目睹了一切後果之後,毅然決然地把扎德的房子連同裡面的兩具屍體——扎德和蓋吉的——一起燒掉,然後抱著蕾秋的屍體……又去了那個墓地!那個叫帕斯科的鬼魂最後一次試圖勸阻他,但他還是從他的身體裡穿過去了,並且回答說:上次蓋吉耽誤的時間太久了,這回蕾秋是剛死,一定可以成功的。
我不知道他明沒明白,但估計他就算明白並且確信結局會怎樣,也還是要去試一試的。不試怎麼辦呢,他能告訴還留在芝加哥的女兒說「你弟弟回來了,把你媽殺了,把鄰居也殺了,然後我又把他殺了」嗎?瞧,就連他做的最後一步,也可以被理解……我就很orz了,這人自始至終都很有道理,但就這麼一步一步邁進深淵。鄰居的前車之鑑、鬼魂的良言忠告都沒法阻止他。所以,似乎毛病的根子就在於扎德不該帶他們去那什麼寵物墓地觀光——你幹嘛那麼關心小孩子的成長教育!?
 
帕斯科是個很有趣的人……鬼。他的戲份比原作里要多了很多有愛的細節,比如蕾秋在租車時他說的那句「那輛有劃痕的車呢?」還有蕾秋到家時他坐在駕駛室裡說的「這也是我的底線了」。他說話的對象都看不見他,也聽不見他的話,但那些話大概是作為天音(?)傳遞給了他們需要的資訊。如艾麗所言,這是個好鬼,他一直都想幫路易斯一家,但麻煩在於,這鬼也沒有控場能力……如果他能稍微遲鈍一點,至少蕾秋不用死了= =#
原作裡的結局是路易斯一個人在家裡等待,然後一隻手放到了他的肩膀上,蕾秋含混地在他身後說:「親愛的。」那之後又發生了什麼,你可以自己去想像。而電影裡則是他和滿頭鮮血眼珠子都快從眼眶裡掉出來的蕾秋來了個熱吻,然後女人(女鬼?)用一隻手握住了一把廚刀猛地一揮,一聲慘叫,全劇終。哪種情節更好不言而喻。
史蒂芬金的作品很少要勾引人們深省什麼道理,他只是想講一個驚竦的故事而已。我在想,如果我當時無法接受死亡而恰好知道了有一片土地可以讓亡者以某種未知的狀態復活,我會去嘗試一下嗎?就算我確信自己有控場能力,我又能否做到親手把返回人間的那個也可以叫作生命的東西再送回死界?
這是可怕的想法。而世界上一切的可怕,幾乎都來源於「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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