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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

少数派报告/关键报告/未来报告

7.6 / 585,492人    145分鐘

導演: 史蒂芬史匹柏
編劇: 菲立普肯迪克 史考特法蘭克
演員: 湯姆克魯斯 柯林法洛 莎曼珊莫頓 麥斯馮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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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老爭席

2014-05-30 23:56:47

《少數派報告》的法理討論



《少數派報告》改編自美國科幻作家菲利普•迪克的同名短篇小說。影片講述於2054年的美國紐約,當局利用能夠預知暴力犯罪發生的「先知」建立起一套「犯罪預防系統」,對即將發生的罪行進行阻止並逮捕可能或正在犯罪的人,此係統使當地的刑事犯罪率降到歷史上的最低點,而故事的展開就在於「預防犯罪局」的探員被預見自己即將槍殺某個陌生人,便千方百計證明白己的清白。
原則上這是一部科幻電影,但是其中卻涉及到極其基礎的法理問題,筆者作為一名法學與犯罪學方面的學生,自然會在這方面把玩品味一番:犯罪是什麼?思想犯也是犯罪嗎?未發生的犯罪可以被視為犯罪嗎?如何懲罰未發生的犯罪?如果對思想犯進行刑事追究,社會將發生怎樣的變化?

犯罪的「必然性」?
我無意對整部電影的具體劇情進行邏輯上的梳理和分析,也毋須再討論預知未來這種超能力存在的可能性及合理性,因為針對該片邏輯漏洞的影評已經足夠多了。電影中整個劇情均建立在「犯罪預防系統」上,而預知未來雖是科幻片常用的橋段,但是僅僅預見了未來的犯罪,又如何證明其即將發生的必然性呢?
對於這個問題,片中湯姆•克魯斯扮演的探員利用地球引力打了一個比方——他把一個木球從桌上滾到邊沿,木球被接住了,沒有掉到地上;這個球在重力的作用下,掉到地上是必然發生的事情,因為存在外力的介入,這件「必然發生」的事情中止了,但是你無法否認木球落地的必然性。同理,即將發生的犯罪被警察介入並阻止了,也不能否定在另一時間線上該罪行如常進行的必然性。因此,犯罪預防局對於未發生的犯罪進行事前的打擊,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在這部以概念為主打的科幻片裡,所有的理論支撐僅僅構架在這不負責任的譬喻之上,這一點可謂備受詬病,我們不妨從客觀方面與主觀方面來進行討論。
客觀方面,從刑法學的理論來看,犯罪的形態包括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及犯罪既遂。根據電影中的說法,「犯罪預防系統」能夠在時間上提前兩週預見有預謀的犯罪,基本上可以將其扼殺於犯罪預備階段;對於臨時起意的犯罪,「先知」則只能提前一段較短的時間預知,而且預見的畫面是暴力犯罪「即將且必然」既遂的情景,警方也只能根據片段里零散的線索定位犯罪嫌疑人,以及時制止犯罪、逮捕嫌疑人,這就是電影開場鋪墊的一幕。
如此一來,實際上這個系統可以預見的只有兩種:處於犯罪預備階段、經過預謀與準備並最終既遂的暴力犯罪,以及臨時起意、最終既遂的暴力犯罪。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刑法所懲罰的犯罪包括了上述四種犯罪形態,這是由於無論實害結果如何,犯罪都在某種程度上侵害了受保護的法益,即使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形態,也應該被評價為侵害法益、應受刑事追究的行為,這些卻統統都無法為「先知」所預見。
主觀方面,以目前法學界與犯罪學界的理論來看,犯罪的主觀要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過失與無罪過,犯罪故意又分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犯罪過失又分為過於自信的過失與疏忽大意的過失,無罪過事件中有意外事件與不可抗力事件。除此以外,在德日刑法理論中還存在關於事實認識錯誤的討論,具體包括打擊錯誤、對象錯誤與因果關係錯誤等。通過上文的分析,能夠被「先知」預見的罪行便只有部份直接故意的暴力犯罪案件,與刑法的整個範疇相比可謂九牛一毛。
另外,犯罪中止還存在著實行行為未終了的中止與實行行為終了、實害結果出現前的中止,而「預防犯罪局」警員的出現卻徹底抹殺了這兩種形態的存在,而犯罪中止的情節在審判人員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惡性時是極其關鍵的,因此這對於行為人自身來說也是十分不公平的。況且人類的內心世界瞬息萬變,不可能用木球落地的理論進行闡釋,而「先知」展示的僅僅是案件發生的最終片段,無法感知當事人的心理變化,更遑論整個案件的全貌了。警方僅以此為依據即行對公民實施逮捕,無怪乎片頭的中年男人在被制服時高呼自己「什麼都沒做」,因為他的確沒有實際犯下任何的罪行。
即使「犯罪預防系統」如何吹噓自己的完美,如何卓有成效地降低了犯罪率,但也無法針對各種錯綜複雜的情況保障實體正義,更加不是終結犯罪的終局手段。況且,電影中的一個情節,即局長利用「先知」的既視現象犯下了不為人知的罪行,這本身就已經證明了該系統存在著致命的漏洞。

「先知」與陪審團
 「犯罪預防系統」還有一個值得留意的地方:這個系統並非一套簡單的機器,它依賴於三名具有預知能力的人類發揮作用,而且這三名「先知」缺一不可。然而,這三人的意見,即他們所預見的內容並非總是完全一致,而且往往是由能力最強的女性「先知」預見到不同的片段,但為了保證入罪,這些「少數派報告」被人為地刪除了,這也是本片名稱的來源。
我覺得有趣的是,電影裡三名「先知」的設定可以比擬為英美法系中的陪審團制度。陪審團的成員來自於社會的各個階層,他們一般都不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而陪審團制度要求他們根據關於案件的已知事實進行判斷,以社會的普遍道德標準為準繩,對被告人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而且基於歷史的淵源,陪審團成員的意見必須全體一致才能產生法律的約束力。
同樣地,「先知」們自身並不具有任何的法律素養,他們僅僅擁有的是預知犯罪發生並向國家暴力機關呈現的能力,而非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以及道德標準對某一行為進行評價,然而他們卻成為了國家機器對某一公民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的依據;更有甚者,為了保證行為人被判刑,為了維護「犯罪預防系統」的完美表象,當權者竟然將預示暴力犯罪存在另一種可能性的「少數派報告」私自刪除,此舉毫無疑問已經與美國標榜的人權至上、法治獨立等原則徹底背離,甚至在全人類的基礎道德觀看來也是一種邪惡。
當然,「先知」並非法官,也不是陪審團,但他們的權力已經囊括了檢察機關與偵查機關的範疇。「犯罪預防系統」,也許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是一個飛躍,但是對於法學理論來說,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倒退。

懲罰思想犯的法律
再退一步,從宏觀的角度觀察,這部電影中對刑罰的描述已經是對古今中外所有法學理論的顛覆——將這些未犯下任何實際罪行的「罪犯」判刑,然後交由監獄對其實施自由刑,而且是某種處於休眠狀態下的徒刑,你絕對無法在任何的法律著作中找到這樣的體系,即使是最偏激的理論。
法律調整的是社會關係,刑法懲罰的是犯罪行為,而非從未付諸實行的思想。在社會關係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犯罪僅僅存在於意識當中之際,國家暴力機關卻已經對社會成員實施了制裁,這便是赤裸裸的意識犯、思想犯,如果刑法對犯罪意識也進行處罰,犯罪行為實施與否的結果都一樣,將會有更多人把犯罪意圖轉變為實際的犯罪行為,這樣一來,刑法豈不有鼓勵犯罪之嫌?
基於這種刑事政策,我們不妨設想一下,除了電影裡那種近似於烏托邦的理想狀態,整個社會更加可能出現的巨大變化:犯罪率不再具有實際意義,因為犯罪只存在於人的思想以及未來的可能性中,警方為了逮捕思想犯疲於奔命,街頭巷尾人人自危,每個人都可能在下一刻成為被追捕的「罪犯」,而權貴政要們則可以利用系統的漏洞逍遙法外,如此的國家還可能正常地存在一天嗎?

回歸到影片中來,「犯罪預防系統」在結尾難逃破產的命運,這也是一種必然性,如同「先知」預見犯罪行為發生的必然性一樣,因為這是法治的退步,對人類歷史發展的倒行逆施,其滅亡是不可避免的。其實電影裡早就給出了解釋:再完美的系統也有紕漏,而問題往往不在於系統,而在於人自身。
撇開種種吹毛求疵,能夠讓人在各個方面浮想聯翩,不就說明了《少數派報告》是一部成功的商業電影嗎?對一部科幻片作了如此囉哩囉唆的法律評價,只能說是一名法學學生的過度解釋,各位看官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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