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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

少数派报告/关键报告/未来报告

7.6 / 585,492人    145分鐘

導演: 史蒂芬史匹柏
編劇: 菲立普肯迪克 史考特法蘭克
演員: 湯姆克魯斯 柯林法洛 莎曼珊莫頓 麥斯馮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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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孩初起

2014-05-31 06:24:45

消失的少數派


史蒂文·史匹柏,作為一位精明的猶太導演,他懂得一部好萊塢電影應當表達什麼。太複雜的內容可能會給觀眾帶來不必要的負擔,所以他大大簡化了這個故事背後的內容,以致於這部電影《Minority Report》在許多地方直接被翻譯成「關鍵報告」而不是「少數派報告」

Minority一詞應該是個政治詞彙而非日常用語,它可以用來表示少數民族,或者少數派(很多時候是用在需要表決投票的場合)。美國的議會也好,聯邦最高法院也好,基本是實行簡單多數原則,即多數人說了算。但操作起來沒那麼簡單,一個議題被提出來後,參與討論的人往往會分為以下幾類:代表多數人意見的一方,少數人的一方,以及意見中立和暫未表態的人。這時候多數的一方及少數的一方都會形成自己的報告,闡述自己的理由,拉攏持搖擺意見的人,不斷修改報告以獲得更多支持,形成壓倒性多數才能通過議案。而事實上,少數派報告有些時候也就在不停地修改中逐漸地成為了多數派報告。
這裡面時常有複雜的交易和權衡。持中立意見的人,也許覺得兩邊的報告都不對,但有時會為了避免糟糕的一方獲勝而加入另一方。當票數接近,雙方可能會給搖擺投票者一些特別的讓步或者說優待,為了讓自己的報告能夠通過,即使這些優待本身並不合理。
故事中的「先知」為什麼要設定成三個人?基本上就是為了表達多數派和少數派的關係。原著小說中,事實上三位「先知」的報告均不同,電腦採用了其中近似的兩份報告,做出多數推論:男主角會殺人。隨著故事的推進,三份報告的異同才逐漸浮出水面。電影中設置了一位「關鍵先知」弱化了「少數派」的概念。
這個故事表達了一種擔憂,就是在交易和權衡之下,最終形成的多數派報告可能並不代表真理,有時甚至代表不了多數人的真實觀點。
在現實生活中,簡單多數的民主制度也受到類似的挑戰。我們能不能為了多數人的利益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如果火車司機開了一輛失控的火車,不能停下只能切換軌道,一個軌道上有六個孩子,另一個軌道上有一個孩子,他能不能選擇去撞死少數拯救多數?我們能不能用多數投票形成決議,去剝奪少數富翁的財產,分給每個投票的人?如果答案是不能,那麼簡單多數的民主制度又有什麼合理性可言呢?
要知道希特勒就是一個民選總理。

此外,謀殺未遂,這個很模糊的法律罪名是電影涉及到的另一個議題。
在一個人實際殺害一個人之前,就以「謀殺未遂」的罪名逮捕他是不是合理?我猜多數派的意見是「合理」。真的合理嗎?我和大家分享一個案例,這個案例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討論過的疑難判例,絕對真實:
有一個媳婦厭惡自己的婆婆,就想殺死婆婆。婆婆讓媳婦做飯,媳婦在飯裡面下毒準備實施自己的罪行,這時候發生了一個意外事件(似乎是飯裡面落了灰,具體記不清了),飯髒了不能吃了,於是下毒沒有成功。請注意,這時候已經構成謀殺未遂,媳婦有殺人的主觀故意,實施了下毒的具體行為,只是因為其他偶然因素才導致謀殺沒有成功。案件要是在這邊結束也沒什麼疑難的,關鍵是:飯髒了以後,婆婆讓媳婦再做一鍋飯,於是媳婦又做了飯再一次下了毒,端給婆婆吃,沒有意外事件打擾,但是這一次,媳婦在婆婆吃下飯之前,主動坦白了罪行,告訴婆婆不要吃那碗飯。問題來了,第二次投毒顯然不能算謀殺未遂,因為是嫌疑人自己停止了犯罪活動,控制了犯罪行為可能帶來的危害。那麼第一次投毒的「謀殺未遂」還成立不成立?
支持有罪的人說:投毒一次是謀殺未遂,投毒兩次反而罪比較輕的話顯然不合理。支持輕判的人說:如果第一次飯裡面沒有落灰,媳婦同樣不會讓婆婆吃下那碗飯。最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數派結論是前者。多數派這一次是不是正確?誰也說不清。
沒有「先知」的現實社會,就已經夠亂了。我個人的觀點:如果指責「先知」剝奪了嫌疑犯自己終止犯罪、改邪歸正的權利,應該是說得通的。

科幻故事許多時候是給我們一個虛構的極端環境來探討現實的議題,儘管許多問題到現在也沒有答案。不過值得慶幸的是這部2002年的電影中展現的穿戴式電子設備在十多年後的今天,已經基本上成為了現實中存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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