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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特勤組--Unthinkable

战略特勤组/不可思议/战略特勤组

7 / 94,773人    97分鐘

導演: 葛雷喬丹
編劇: 彼得伍瓦德
演員: 山繆傑克森 凱莉安摩絲 麥可辛 史帝夫魯特 布蘭登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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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da

2014-07-14 08:19:28

關於人權本原的思考


        「本原」一詞,有「根源、根由」之義。如,蘇轍《御試製策》云:「臣請為陛下推其本原,而極言其故。」,其中「推其本原」即同於「極言其故」,「本原」就是根本上的緣故。所以,人權的本原應指人權的來源或其存在的依據。
        人權的本原是什麼,探討人權的本原究竟有何意義?電影《戰略特勤組》為我們思考這些問題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素材。導演自己並沒有抒發任何觀點,他只是把幾種人權思想通過不同的角色表達出來,通過其中水火不容的矛盾激發人們思考。
        影片至少包含了三種人權思想,分別以三個主角為代表:
        其一,女探員布洛迪。她的思想代表了人類社會已有的一個共識,是《世界人權宣言》精神的體現。她的人權觀帶有很強烈的道德主義、「天賦人權」的色彩,她不讚成嚴刑逼供,不讚成做出任何違背人類良知、侵犯他人尊嚴的行為。
        其二,審問專家H。H是一個典型的國家主義者。他認為當個人威脅到國家安全時,公權力可以對這個人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以防止災難的發生。此時,這個人的人權是微不足道,甚至他親人的權利都可以犧牲。而當本國利益和他國利益發生衝突時,本國利益又居於優先地位。
        其三,嫌疑犯揚格。揚格是一個非常矛盾的角色。一方面,他是一個高科技人才,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個宗教極端主義者;一方面,他是「忠誠的美國公民」,另一方面,他又是虔誠的穆斯林;一方面,他是危險的恐怖份子,另一方面,他又是「為人類獻身的殉道者」。這些看似不可調和的矛盾卻在他身上達成了統一,並且給予了他近乎癲狂的力量。他和布洛迪有共同之處,他們都認為人權不應當受到國家的侵犯。他和H也有共同之處,他們都認為可以犧牲少數人的人權而爭取多數人的人權,人權是一種以個人為單位的可以計算的東西。但揚格比H更進一步,他的思維已經跳出了國家的框架,而是站在了全人類的立場上。這是危險的,因為它給揚格一種高尚的假像,歷史上多少悲劇因此而生。
        筆者認為,如果從理論上來分析,三人的思想事實上分別代表了三種學說:
        首先,布羅迪持有的是基於自然權利的人權觀。這種人權觀源於西方源遠流長的自然法思想。人天生就擁有人權,它們是自然權利,是自然法的要求。人們有作為人的共性,在人類社會有著普適的價值,所有人都應當遵守,而這種遵守不是強迫的,而是基於人們內心的需要。自然法和道德息息相關,因為道德完全符合自然法所強調的那種普適性、自省性。「正如梅因在他的《古代法》一書中所認為的,『自然法』的觀念是在物質世界上加上一個道德世界。」[ 曲相霏:《人權的正當性與良心理論》,載《文史哲》,2005年第3期,第153頁。]所以,自然權利的人權觀和道德觀雜糅在一起,其本質是共通的。該學說所強調的「尊嚴」、「良心」事實上都是道德領域的概念。基於此,我們可以推斷,布洛迪認為人權的本原是人共有的本性,具體表達為「尊嚴」、「良心」這些道德概念。
        其次,H持有的是國賦人權觀。該學說認為人的權利是其國家賦予的,當個人站在了國家的對立面時,國家就像利維坦一樣可以吞噬他的一切,此時他和畜生無異。所以,人權的本原是國權。
        最後,揚格持有的是功利主義人權觀。該學說認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是最高判准,為此,個人、少數人的犧牲成了天經地義的事。所以,人權的本原應是人類對「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需求。
        三種人權觀究竟誰是誰非,讓我再回到影片情節中進行討論:
        首先,自然權利人權觀面臨的問題是,它無法解決棘手的實際問題。按照其理論,揚格擁有自然權利,其他人無權剝奪。如果無法進行拷打,估計揚格絕對不可能說出哪怕一個炸彈所在地。道德在面對現即時往往是蒼白的,布洛迪在影片開始後一步步的妥協即說明了這一點。
        其次,國賦人權觀導致國家至上,個人式微。當H拷打揚格、殺戮其妻時,他大概沒想到自己的妻兒也被國家部門軟禁,以保住H完成任務。如果自己的妻兒遭遇不測,不知H又作何感想呢?國賦人權將導致國民人人自危,今天他們能如此對待揚格,明天也會用同樣的理由讓你犧牲。
        最後,功利主義人權觀的缺陷是顯而易見的。它同國賦人權觀一樣會導致對少數人利益的侵犯。揚格採取如此駭人聽聞的恐怖手段,如果用功利主義人權觀來思考,竟變成天經地義的事。「沒有個體人的觀念,就不可能產生人權的觀念。」[ 徐顯明主編:《人權法原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第107頁。]個人主義是人權觀產生的一個基礎,否定個人就是從根本上否定人權。我認為,揚格眼中的人權已等同於生存權。揚格把自己類化到無數受苦難的人民中去,不惜以犧牲自己和百萬美國人的生命為代價,以換取他們的生存。此時,人已經回歸到了動物狀態,人權也褪變成了動物權。
        既然三種理論都面臨困境,那麼人權本原究竟是什麼?
        因為後兩種理論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所以筆者對第一種理論,即傳統的觀念進行了深入地思考。雖然自然權利人權觀無法解決這種極端的情況,但它在大多數情況下有著重大價值。哈貝馬斯認為,正是二戰喚起了人們對個人權利的尊重,也讓人們堅信普遍性道德的重要意義。實踐表明,人的歷史就是人不斷獲得解放的歷史,人跳出重重束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強調「天賦人權」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正如上文所言,自然法可以看作是人的道德理想,人權的實質也是一種道德,而道德是無需證明的,道德反映入的本性。揚格被拷打,布洛迪提出的事實上是道德的質疑,。因為布洛迪無法迴避自己的隱惻之心,所以她也無法容忍暴行。雖然她在一定程度上動搖了,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否認道德的價值,這也是我們不能否定人權的原因。
        是怎樣是一回事,該怎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不能因為事實的無情而否認人類的追求。否則,人類將無法進步,事實也將難以改變。人權就像遠處的燈塔,照亮行程,指引人們前進。所以,筆者認為,自然權利人權觀是深刻而有益的。所以,人權的本原是人性,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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