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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來越愛你 La La Land

爱乐之城/爵士情缘/啦啦之地

8 / 690,804人    128分鐘

導演: 達米恩查澤雷
編劇: 達米恩查澤雷
演員: 雷恩葛斯林 艾瑪史東 Amiee Conn Terry Walters Thom She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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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斬夢

2017-02-12 07:30:28

誰規定故事裡的男女主角,就一定要在一起?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沒想到『愛樂之城』是個悲劇。

心理承受能力不夠的情侶們觀看要慎重。當然也有可能看了之後,會更覺你們這份來之不易的感情的可貴。

還是第一次在影院裡看歌舞片。 雖然有些許不適應,但是好在每段歌舞並不是毫無來由地就開始的,習慣了這種風格以後,你會覺得其實歌舞算是角色內心情緒的外在表現,只不過是以一種誇張、浪漫的形式表露出來。

雖然說正確的評價是不應該受外界干擾的,但『愛樂之城』頂著「2016最佳影片」的稱號,在心理作用+電影本身高質量的雙重影響下,讓你很難給出差評。

影片一開始便是一個集體歌舞的長鏡頭,這在一般電影裡並不常見。男女主就在這裡相遇,然而彼此都不相識。在長鏡頭過程中鏡頭轉移到男主那裡,然而場景結束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卻是對女主的敘事。

這讓我開始疑惑導演為什麼會在一開始給這麼多的鏡頭給一個男性角色(一開始並不知道男主是他)。

女主的片段持續了一段時間結束後,我才明白原來影片是用了平行交叉敘事。

表現在影片裡,是女主在晚會之後,無意間路過一家餐廳,被一段音樂打動。女主循著音樂進去,看到了彈奏著鋼琴的男主。

這時候場景一換,畫面再次轉到影片開頭,只不過這次敘述的對象變成了男主。

隨著時間的推進,敘事終於到了在餐廳兩人相見那一幕。

女主望著男主,男主也感應到了女主的目光回望過去,這一刻畫面里除了兩人,其他全都變暗消失。

一般情況下影片遇到這種場景,其他人或物是被虛化處理的。但是『愛樂之城』里是直接只把燈光給了男女主二人,其他都是黑暗。這樣有點像舞台劇的效果。(這樣的手法影片裡還是用的挺多的)

女主走過去,想誇讚一下男主,然而後者卻因為剛被解僱,心理極度怨憤,毫不理睬的擦身而過。

然而大家都知道故事不會這樣結束。

不久後在一個party上,男主打零工擔任鍵盤手,再次與女主相遇。

此時兩個人都互相有點意思了,然而宴會結束後兩人同行,女主卻很傲嬌。

這時候歌舞來了。

於是在山腰上男主用歌舞撩起妹來。(那個場景的畫面很美~)

但是女主原來是有男票的人。所以兩人感情的進展並沒有多少。

後來男主約女主看電影,女主答應了才想起要陪男票和他哥哥吃飯。

男主在影院久等見不到人,女主在餐廳心不在焉。這時餐廳突然傳來一陣音樂(就是之前女主被吸引的那段音樂,這段音樂貫穿整部影片)。女主被音樂感染,終於下定決心離開去找男主。

在影片最玄幻的星空裡跳舞的片段之後,兩人終於在一起。

這時候影片終於進入了中期。(是的,影片片長129分鐘,還是挺長的)

男主喜歡爵士樂,一直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讓爵士樂再次受歡迎。最想做的事是買下以前自己工作的餐廳,然後組織一個爵士樂隊在裡面彈奏。

女主夢想成為一名演員,有編劇的天賦。然而去試鏡要嘛是競爭對手比自己漂亮,要嘛是競爭對手演戲天賦比自己好,所以一直很不得意。

其實在這方面兩人都是失敗者。

男主雖然彈鋼琴很了得,卻因為酷愛自我發揮而一直不被大眾接受,所以一直沒有穩定的工作。

女主在頻繁試鏡的同時,在一個影視城裡的快餐店工作。她上班時間經常會看到有知名的影星過來消費。

每次店主總是推脫不收錢,但是影星們總是堅持付錢,然後在店員艷羨的目光中轉身離去。

兩人在一起後,男主為了更穩定的生活,決定放棄自己一開始的想法,和人一起組樂隊,做著自己不喜歡的音樂。

樂隊出乎意料地火了,然而因為男主頻繁的在外巡演,還有看著男友一天天受歡迎,女主心裡卻開始有些不是滋味。隔閡漸漸在兩人之間生長。

女主自己編了一部單人出演的戲在劇院上映。在她表演那一天,男主因為樂隊要拍寫真沒來得及去。而女主也因為緊張,把演出搞砸了。在極端複雜的情緒下,對著結束後趕來的男主,女主宣佈分手。

分手之後的某一天,男主接到了一個通知女主試鏡的電話。於是男主憑著女主提供的不完整的資訊,找到了她,並陪她去試鏡。

試鏡成功後,女主要去巴黎拍戲。於是兩人告別。告別的時候兩人互相承諾,「我永遠愛你」。

秋去冬來,時間轉到了五年後。女主終於成名,在以前工作的快餐店消費也會有店員不肯收錢,出了門也有人在等。

鏡頭轉到了女主的家。女主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可對象卻是另一個人。

最後一個片段,女主和丈夫散步路過一家餐廳。這片街道彷彿似曾相識,而餐廳的名字正是她之前給男主起的名字。

丈夫拉著她走進餐廳,而女主隱約感覺到了什麼,情緒複雜。

於是兩人再度重逢。

男主再次彈起以前的那首曲子。女主則痴痴地看著他。

兩人目光對視,周圍場景突然變換,彷彿又回到那個傾心的夜晚。

然而男主這次沒有推開女主,而是一下子摟住了她吻了下去。過往的一切換了種可能性快速的閃過。兩人在幻覺中相知相戀,修成正果,走入婚姻,養兒育女,成為一對令人羨慕的璧人。

可是劇情最終還要回歸現實。

丈夫問女主要不要讓男主再談一首,女主拒絕選擇離開。離開時女主回望,兩人相視一笑,過往的一切好像都已放下。

這樣的結局,讓我不禁想起了陳可辛的『甜蜜蜜』。只不過『甜』是開放式結局,而『愛』卻規劃好了命運,不可回溯,不能重來。

也許在漫長的歲月裡,我們終會等到那個命中注定的人,但是可能最後並沒有攜手到老。

誰規定故事裡的男女主,就一定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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