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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至上--Nothing But the Truth

真相至上

7.2 / 33,373人    108分鐘 | Canada:108分鐘 (Toront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導演: 洛‧路瑞
編劇: 洛‧路瑞
演員: 凱特貝琴薩 麥特狄倫 安琪拉貝瑟 亞倫艾達 薇拉法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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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人中

2009-05-24 07:02:08

Rachel其實做的是無謂的犧牲?


其實這個結局的設置並不令我驚訝,因為當看到Rachel在霍爾法官的書房裡,對她的兩位律師說,消息源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他透露機密的,並且其身份的暴露對消息源不可承受,我就猜到這個原始的消息源是誰了。可能有人更早就猜到了。感覺上,這是美國影視中一個老套的懸念設置。

剛剛在imdb上看到一個帖子,帖主指出結尾其實破壞了整部影片的合理性。因為如果原始消息源其實是一個小孩子的話,那麼rachel完全可以秘密的將這個事實告訴檢察官,案件也將秘密審判——這樣的情況下,誰也不會受到傷害——allison和公眾對此都不會知情,rachel自己也可以免除牢獄之災,與孩子團聚。也就是說,按照劇情設置,rachel其實一直在做無謂的犧牲。

我同意如果rachel這麼做的話,沒有人會受到傷害。但我並不認為rachel的堅持是無謂的犧牲——因為如果她這麼做了,那麼她將違背記者的職業道德與操守。

在這裡,記者的職業道德與操守應該在於:如果消息源不願任何第三方知道自己的身份,或者透露消息源身份將給消息源帶來傷害,那麼記者不應以任何方式將相關資訊告知任何人。

在確認透露消息源身份基本不會傷害消息源的基礎上,我們需要判斷的是這麼做會否違背消息源的意志。

雖然allison明確告訴過rachel,她希望rachel不把她知道的資訊告訴別人,但她並未明確表示,如果這一資訊已為眾人所知,她的身份還能否透露。而她的態度此時又是不可探問的,因為一旦探問,則可能傷害到她。

能夠肯定的只是,她從未表示過,她的身份可以被透露出去。此種情況下,為了儘可能完整的捍衛記者的職業道德,為了最大程度上保護資訊源,我認為堅持不透露資訊源的身份是個正確的選擇。

當然,還有一些問題。比如,如果將原始消息源的身份告知檢察官、法院,讓此案儘快了結,不是就可以讓allison因為失去母親而變得殘缺的生活起碼能儘快恢復平靜嗎(他的父親會被排除嫌疑)?

而更重要的問題是,rachel是不是從一開始就做錯,從一開始就違背了記者的職業道德?allison的母親當然不是她殺的,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因她而死。雖然rachel的報導有助於公共利益,但卻「利用」了一個小女孩的天真與莽撞,進而毀壞了她的家庭與正常的生活——而這樣的結果,是rachel完全可以預見到的。

allison只是個小女孩,她從來就沒想過要做一則揭露她母親身份的新聞報導的消息源。更別忘了,她對rachel說的話:別把這些告訴別人。

所以,rachel所受的牢獄之苦,固然是她為公共利益、言論自由與道德原則所付出的代價,是不是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她因為「利用」、傷害了一個小女孩而接受的懲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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